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5年山东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17市144个空气站购买合格数据。据了解,这种被称为“转让—经营”(TO)的新模式实行后,将明显提高监测数据准确率,并降低监测成本15%左右。
近日,山东省财政及时拨付资金1283万元,用于2015年全省设区城市空气站“转让—经营”(TO)模式运行费。按照这种模式,将由运营单位购买各市的空气站并负责运营维护及设备更新;比对单位通过移动监测站对空气站数据进行整体比对;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监测数据质控考核,共同出资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归省、市环保部门共同所有。
目前,全省17市144个空气站全部实现了“监测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
“转让—经营”模式下,政府不再直接负责日常环境监测事务,全部交给专业机构运营。省级主要负责管理运营、比对单位,市级主要负责保障监测条件,既避免了可能的地方行政干预,也发挥了专业机构的专长。目前我省设区市空气站均运行稳定,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排名都居全省前列。比如,菏泽市实行新模式后,数据准确率由以前的84.4%大幅度提高到97.8%。
其次,这种模式下由专业机构负责设备运营维护以及以后的设备更新,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和专业优势,同时,通过市场竞争的作用,督促专业机构提高业务能力,节约运行成本。据测算,实行“转让—经营”模式,全省空气站运行费用将降低15%左右。
另外,省里委托专业机构对全省空气站进行资产评估,运营单位将转让设备余值一次性分别支付给省、市,盘活了国有资产,“死钱”变“活钱”。同时,设备转让之后,专业机构负责设备运营,加强了设备维护力量,延长了设备使用年限。政府还希望此举能培育环境监测市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环保产业发展。(张雯婷 孔进 冯晓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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