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LV包被人捡到西安 津陕两地携手5小时寻回

2015年03月11日 13:52   来源:城市快报   

  昨日,旅客蔡女士专程来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航站区派出所,感谢民警帮助其千里寻回重要挎包。

  事情发生在3月5日19时30分,滨海国际机场出港大厅内,蔡女士慌张地跑向正在巡逻的民警处求助,原来她装有重要证件的挎包不慎丢失。当日蔡女士来到机场接朋友,在等待航班到达期间,到航站楼出港大厅休息,突然接到朋友电话,她急忙起身去接朋友,一时匆忙将LV挎包遗忘在座椅上,内有LV钱包一个,银行卡数张,护照和相关证件等,价值共计两万余元。蔡女士表示近期出国,需要用到护照,十分焦急,希望民警帮助其尽快找到挎包。

  民警调取蔡女士所处区域监控录像后,发现位置正好处于监控边缘,无法辨清其遗失物品的区域。根据对方所述遗失物品的时间和物品特征,民警先后走访值机柜台、物业人员和该处座椅周边的工作人员,终于得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有工作人员看到之前是三个成年人带一个小孩儿在该处休息。民警再次大范围调取百余段监控录像,经过仔细辨认,终于锁定了体貌特征相近的人员,经视频跟踪检索和缜密信息比对,确认四名旅客已乘坐航班前往西安。民警赶忙联系西安机场警方,请求当地警方帮助找回挎包。3月6日0时30分许,民警接到西安警方消息,称挎包已经找到,经过协调航空公司于次日将该挎包从西安带回天津。

  民警介绍,前往西安的旅客捡到了蔡女士忘在座位上的挎包,属于捡拾失物,根据《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西安民警找到旅客索要挎包时,对方立即交还,所以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不过,提醒市民,捡拾别人的遗失物不违法,但必须交给失主或公安部门,如果拾得后拒不交出,数额较大,则构成侵占,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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