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河间一男子开着车,有饭店、工厂等多处生意,年收入几十万元,却有一个畸形的癖好——偷窃。日前,饶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将其抓获。
不久前,饶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行至饶安路附近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路边拉扯,民警随即上前询问。其中一名姓杨的男子称,与其拉扯的男子盗窃了自己1000余元现金。
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带回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该男子姓王,33岁,河间市人。经讯问,王某如实交代了在杨某经营的汽车装饰店内实施盗窃的事实。随后,民警从王某身上和其驾驶的白色丰田轿车内搜查出黄金手链1条、苹果手机1部,王某支支吾吾,不能说清物品来源。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确定手机和手链系安平县某饭店的刘某于2月8日被盗的物品。王某承认于2月8日中午在安平某饭店盗窃,一并交代了曾在深州市一洗车店内盗窃现金5000多元,以及自2014年12月以来,流窜于河间、安平、深州、饶阳等地实施盗窃10余起的犯罪事实。
别人行窃是为了钱财,王某盗窃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畸形欲望。原来,王某曾因盗窃罪入狱服刑,出狱后,与妻子共同创业,如今有饭店、工厂多处生意,年收入几十万元,根本不愁吃穿,但多年来,他看见别人的东西不偷心里就难受,多次独自驾车外出行窃,如今身陷囹圄,懊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饶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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