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消费者投诉5.85万次 家电占最多近三成

2015年03月13日 13:25   来源:大众网   

    今天上午,山东省工商局、省轻工联社、省家电协会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家电消费环境”为主题,召开了全省流通领域家电行业信用建设恳谈会。大众网记者获悉,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5万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1.51万件,占全省投诉总量的25.87%,居各投首位,比排名第二的日用百货类商品高出37.3%,未来将重点整治。

  发布《山东家电经营者诚信公约》

  本次会议首先发布了《山东省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诚信公约》,各参会企业共同签署了《诚信公约》,随后,省家电协会又发布并解读了《山东省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建设标准》及《山东省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建设管理办法》,日日顺、银座、苏宁、国美、格力、九龙6家企业也围绕诚信建设进行了交流发言。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开展流通领域家电行业信用建设既是工商部门继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延伸,也是家电行业开展行业自律、加强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建设的探索。当前专项整治面临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据统计,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5万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1.51万件,占全省投诉总量的25.87%,居各类商品投诉的首位,比投诉排名第二的日用百货类商品高出37.3%。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电质量不合格、“三包”责任履行不到位、促销存在虚假宣传等不诚信行为上。为此省工商局、省轻工联社、省家电协会决定创新维权手段,转变监管机制,首先在家电行业开展诚信建设活动,推动“以监管促信用,以信用强监管”。

  将企业诚信和维权结合,在全国是首创

  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向大众网记者介绍,《诚信公约》《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诚信建设”三个文件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首先是创新性。这三个文件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将诚信建设、行业管理和消费维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在全国、全省都是首创。

  其次是实用性。信用记录档案建设标准分4大项、15个小项、40个指标,充分体现了企业自律、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四方面的要求,有利于指导企业将法律、法规义务和自律行为结合起来。

  此外,信用记录档案建设标准既明确了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又提出了提倡、鼓励的项目和内容,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而推动整个家电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其他行业诚信建设也具有导向性和示范意义。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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