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男子劫财杀人逃亡八年 被依法被批捕

2015年03月13日 21:08   来源:齐鲁晚报    李红 常迎佳

  八年前,淄博市博山区某镇人翟华、马明(化名)在钢城区辛庄镇某村一饭店内,对房间内的服务员索要钱财,遭到反抗后,又持菜刀、匕首分别将房间内的女服务员杀害。2014年11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记者从莱芜市检察院获悉,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批捕。

  2006年8月某日,犯罪嫌疑人翟华伙同马明预谋抢劫后,二人分别携带菜刀、匕首等凶器,马明驾驶摩托车载翟华于当晚20时许冒雨从淄博窜至钢城区辛庄镇某村一饭店内,二人见店内仅有两名女服务员及男老板王亮,遂决定作案。

  犯罪嫌疑人翟华、马明假装点菜,在王亮去厨房做菜期间,二人以嫖娼名义分别将两名女服务员骗到相邻的房间内,翟华以“开始”喊声为信号,二人分别对房间内的服务员索要钱财,遭到反抗后,二人持菜刀、匕首分别将房间内的女服务员杀害。

  王亮在听到房间内响声后,欲进房间查看情况,翟华、马明怕事情败露,遂将王亮杀害,两人作案后,驾车逃离现场。

  犯罪嫌疑人翟华、马明是淄博市博山区某镇人,流窜至莱芜作案后丢弃作案时所穿衣服、所用工具逃匿,试图隐匿犯罪事实,2014年11月二人被抓获归案。近日,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翟华、马明。

  “虽时隔八年,但终究难逃法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莱芜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人们常说“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市民都能从案件中吸取教训,自律自警,不触碰法律底线,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李红 常迎佳)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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