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2次捐骨髓救姐姐仍去世 起诉姐夫获赔10万

2015年03月17日 15:13   来源:法制晚报   

  亲人捐骨髓索赔首案和解

  曾经,为姐姐两次捐骨髓,姐姐不幸去世后,手握一纸协议的郑吉将姐夫元林告上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协议给付补偿金90万元。在法庭上,弟弟指责姐夫一家无信用,说给钱不给;姐夫称弟弟一家无情,以人命为要挟不签协议不捐赠。

  《法制晚报》记者上午从怀柔法院获悉,这起本市首例因为捐骨髓引发的官司在法官的努力下调解成功,弟弟郑吉得到了为姐姐郑娟捐献骨髓的经济补偿十万元。

  从打官司到拿到赔偿历时两年,从双方互相指责到最终握手言和,这背后藏着怎样的故事?

  家庭意外 姐姐患白血病二弟首次捐骨髓

  郑娟出生在怀柔一个偏远乡村,下面有3个弟弟。因为家境不好,她早早辍学务工。在与邻村的元林结婚后,夫妻俩靠在外承包工程过上了富足的生活。这以后,郑娟时常照顾父母和弟弟。

  2009年年底,在一次体检中,才50岁的郑娟被确诊为白血病。

  “我一定要治好你的病,哪怕倾家荡产”。丈夫说。此后,元林带着郑娟在几家医院积极治疗。因为化疗效果不错,郑娟的病情出现了转机。但医生同时表示,白血病靠化疗无法痊愈,做骨髓移植是最好的选择。

  大夫告诉元林夫妇,子女配型是一种选择,但因为子女身上还有父亲一半的基因,配型最高也就50%。而兄弟姐妹由于基因的相似性,配型度会更高。

  郑娟的三个弟弟得到这个消息后,都表示愿意为姐姐捐献骨髓。经过配型,二弟郑吉匹配度高达100%,是最佳的骨髓移植对象。三兄弟看到这个结果都松了口气,三人商量后立马拍板,由郑吉为姐姐捐献骨髓。

  2010年12月10日,郑吉为姐姐进行了第一次捐献骨髓及造血干细胞,此后郑娟的病情一度好转。

  二次捐赠受阻拦 姐夫称被迫签协议

  然而事态的发展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

  2011年3月的一个晚上,郑娟再次陷入病危。元林急忙送她去医院抢救。郑娟虽然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但医生告诉元林,郑娟需要进行第二次骨髓移植,而且时间紧迫,因为她随时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元林感到很为难,第一次二弟已经抽了5袋骨髓,每袋200CC,干细胞300CC,还有3袋血液600CC。虽然元林前前后后给了二弟家一些钱表示了感谢,但是仅过了3个月就要再次捐献,元林觉得张不开口。

  一边是妻子,一边是妻弟,一家人伤了谁都不行。考虑了好几天,元林抱着试试的心理给郑吉打电话。听到姐姐病情有变,郑吉一口答应再捐骨髓。

  “我有一只手残疾,全家都靠你一人养活。你再捐,身体垮了这个家怎么办?”看到丈夫这么不爱惜身体,郑吉的妻子李小萍反对他再捐骨髓。郑吉左右为难,一方面为了救姐姐,他已经口头上答应了姐夫要再捐骨髓,而另一方面,他也确实担心以后因为身体原因无力再顾家。

  这时舅舅受元林所托,劝说郑吉救救大姐。看到长辈出马了,郑吉瞒着妻子决定再捐骨髓。

  同年3月末,郑娟病情恶化,医院着手准备手术移植。郑娟被推进无菌室,把血小板都打为了零,等待骨髓移植。然而此时,郑吉却爽约了。手术当天一早,郑吉被妻子和两个儿女“软禁”在家里。

  元林和郑娟的另外两个弟弟一起到郑吉家劝说,但是李小萍坚决不同意。“我真的没办法,就表示愿意给郑吉一笔钱。”元林事后说,李小萍提出了补偿方案,约定郑吉如因捐献干细胞之因素而引起产生身体疾病,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其姐夫元林自愿承担经济补偿,“劳动力损失按一年6万元计算,补偿15年,一共90万”。

  亲人诉讼 姐姐去世后弟弟起诉姐夫要经济补偿

  2011年4月11日,郑吉到医院准备进行骨髓移植。但医生说因为时间过晚,再输入新的干细胞能不能见效没把握,而手术最终还是顺利进行了。到了同年9月,郑娟再次病危,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家人还在伤心中,郑吉和妻子李小萍却拿着补偿协议找上门,要求元林按照协议给钱。李小萍说,郑吉两次捐骨髓后,身体出现了问题,不仅没法干体力活了,还一直去医院看病,花了很多钱,一家人吃饭都成问题。

  元林说,媳妇死了,家里欠了一屁股债,但郑吉女儿结婚,他还是给了数万元。他前前后后给了郑吉十多万。而且郑吉一家还占着他承办的土地,地上有100多平米的房子,还有好几百棵熟了的杏树,“卖树也能有四五十万。那协议书的90万,我是被迫签的。”两家吵成一团,都觉得自己委屈。

  最后,郑吉一纸诉状将元林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按照协议给付经济补偿费90万元及部分医药费。

  于是,本市首例因为捐骨髓引发的官司开打了。

  两家人因90万反目法庭上争吵不断

  2013年3月6日,该案在怀柔法院开审。郑吉与妻子坐在原告席上,元林及女儿女婿坐在被告席上。还未开庭,双方就互相指责,言语激烈。

  弟弟指责姐夫一家言而无信,不关心他的身体;姐夫一家指称弟弟一家无情,事前以人命为要挟,事后不断索要钱财。

  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激烈争吵了三四次。

  庭审中,元林说:“她拿人命要挟我们签的协议,那时候就算是要我一条胳膊,我也得砍下来。”女婿张先生也说,“第二次移植时,医院做好了准备,岳母全身已没有任何免疫力,但是二舅耽搁了好几天,而且二舅妈要90万元补偿协议,不签协议就不去捐骨髓。”

  郑娟的另外两个弟弟也来法庭作证。当法官问补偿协议是自愿还是被迫签署的,三弟郑才说,“我想都有吧。”

  法官调解

  1

  无偿捐献骨髓有偿协议违规

  “这个案子调解难啊。”《法制晚报》记者拨通电话后,怀柔法院承办该案的法官姜丽娜说,她是第二个承办该案的法官,最早接手案子的法官因为工作调动,案子才被分到她手里。

  “这个案子看着就让人揪心。”姜丽娜说,这样一起伦理和身体权利交织的案件,原被告双方的遭遇都让人同情。

  姜丽娜告诉记者,据她了解,起初郑娟不愿意接受骨髓移植,就是怕两家人因此闹僵。在法庭上,两家人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元林说90万补偿协议是被迫签订的,应该作废。郑吉坚持认为献骨髓导致自己身体不适,不能再继续干瓦工养家。

  然而,按照国家规定,骨髓捐献属于自愿无偿捐献,所以这个协议违反相关规定。

  2

  一纸判决容易破碎亲情无补

  但这个补偿协议毕竟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直接认定无效对原告方不利。而且郑吉两次捐献骨髓,最近他也确实患上一些疾病。认定协议无效,郑吉的这些“损失”怎么补偿?这个家庭的无奈和痛苦怎么抚平?

  “作出一纸无效判决容易,但双方矛盾必然就此激化。郑吉现在身患疾病,村里很多人将此和他捐骨髓画上了等号。对于捐赠骨髓与郑吉患病是否有联系,我们跟多个鉴定部门沟通请求做鉴定,都被拒绝。也就是说,郑吉患病和捐骨髓之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无法做出医学鉴定。如果仅按现有证据一判了之,破碎的亲情就再无修补的可能。”

  姜丽娜说,案件出现转机是她突然发现再过几天就是郑娟的生日,她偶然翻卷时候注意到这个细节。“就在这一天给他们做调解,看看能不能解开心结”。

  3

  逝者生日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约来双方当事人和这个家庭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后,法官将话题引到了郑娟身上。

  她提到郑娟最初不想移植骨髓,就是怕两家人反目。她提到郑娟在病榻上就是放心不下几个弟弟。

  想到以往姐姐对自家的照顾,郑吉夫妇心有感慨。

  想着妻子让自己照顾弟弟一家,元林也红了眼眶。

  “斯人已逝,生活还要继续。郑娟的心愿你们不是不知道,你们两家真能因此说断就断、老死不相往来?”法官一席话,问住两个家庭。

  2014年12月9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元林向郑吉一家支付十万元经济补偿。至此,这场姐弟骨髓捐献补偿纠纷案顺利结束。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版文/记者洪雪通讯员董学敏江鹏程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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