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取别人5000元 律师:最好守着ATM机报警

2015年03月17日 15:44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昨日上午,市民马先生接到一个女孩的电话,女孩连声道谢,他心里松了口气。头一天晚上,他在ATM机上发现该女孩的银行卡未退出,他试着点了取款,ATM机吐出了5000元钱。他慌了神儿,赶紧报警,将钱卡交给民警。

  律师说,如果用别人遗忘在ATM机内的银行卡取钱,不尽快归还,将触犯盗窃罪。除了误取外,ATM机上还会发生多吐、少吐钱的情形,该怎么处置?听听银行业人士解答。

  郑州晚报记者 潘登

  用别人银行卡误取出钱,咋整?

  “我晚上去银行给媳妇转钱,看到ATM机内还有卡,就试着点击了取款,吐出来5000元,我当时慌了神,这不是自己的钱,咱不能拿,要不就说不清了。”马先生讲述前日晚上自己遭遇的一幕。

  前日晚上8点,他站在郑汴路一家农信社ATM机前,拿着从别人卡中取出的5000元钱,报警求助。

  民警到场后,他将别人的银行卡和5000元钱一并交给了民警。

  昨日上午,民警再次来到郑汴路这家农信社,通过柜台查询到银行卡的主人和联系方式,通知失主尽快领取。

  失主是在郑州打工的女孩小李,接到通知后才发觉自己的银行卡不在身上,她的手机也未开通短信提醒,根本不知道有人从自己的卡上取出了5000元钱。

  取出别人钱不还,涉嫌盗窃罪

  误取了别人的钱,马先生为此忐忑,不过最后事情有了一个圆满的解决。

  如果发生类似事情,不能尽快归还失主,事后又不能证明自己是无意的,将涉嫌犯罪。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建宇认为,从别人遗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取钱,故意不归还,我国法律学界主流的观点和司法实践支持以盗窃罪论处。因为钱在被取出之前在银行ATM机中存放,尚未脱离银行的管控,不属于遗失物,他人未经银行卡主人知情同意,取出并据为己有,属于盗窃行为。

  曹建宇说,也有观点认为遗忘的银行卡是遗失物,他人取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如拒不归还,将构成侵占罪。曾有司法案件将从别人遗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取钱这一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跟ATM机打交道,要谨慎

  “马先生误取了别人银行卡内的钱,他的处理比较妥当。”昨日下午,郑州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说,碰到ATM机内有遗忘卡,最好不要有好奇、试探心理,去试着点击取款等交易功能,应该直接退卡。如果发生误取等行为,最好守在ATM机前,拨打银行客服或者110求助。对于还会发生的ATM机多吐、少吐钱的情形,当事人应该现场第一时间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说明发生的情形,不能自行离开,否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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