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家后面的树林里到处都是被咬死的家禽 本组图片 新文化记者 阚旋 摄
村民家的鸡舍被不明动物破坏
“ 凶手长啥样?
李珍:体长约一米,是灰色的,尾巴特别粗,耷在地上,长着一副狗脸。
李百生:一只黄色的,背上有纹的动物,被手电一照,眼珠放光,锃亮。
其他村民:一黑一黄,一大一小两个类似狗的动物。比猫大,比狗小,长着一副狗脸。
“不好说,但比猫大,比狗小,长着一副狗脸。”长春市九台区东湖镇小岭村8社的村民心惊胆战地说,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经常半夜进村袭击家禽,村里一共17户家家都有损失,甚至有村民家的鸡舍被全端。而村后树趟子里遍地是未吃的家禽尸体。
“扫荡”
有村民家的家禽被全端
东湖镇小岭村8社紧临高速公路,两边都是房舍和防风林,周围没有山区。该社共有17户村民,周围还有9社的部分村民居住。
昨日,在该村的小卖店里,新文化记者询问鸡鸭丢失的事时,几位村民称,确有此事,他们当中就有三位村民遭受不同程度损失。
“简直就像是一场扫荡,家家户户的鸡鸭都被吃了。”村民李忠河和其他村民带领记者前往事发地,经过一公里左右的沙石路,来到了位于后街的8社。李忠河说,鸡鸭丢失也就是几天工夫,他一点动静也没有听着,家里养的11只鸡全都在鸡窝里失踪了。
在后街路口,很多村民叙述了此事,“我家养的18只鸡、3只大鹅,也被吃了或叼走。”村民李百生说,自己家的鸡窝整个被端,隔壁邻居李珍的家同样如此,他家二十几只鸡,只剩下了3只,也包括3只大鹅。
村民们说,现在17户村民或多或少,都有损失。
“祸害”
吃饱了还将其他的咬死叼走
李忠河说,此事一入冬就发生了,尤其集中在春节前后,最近发生的是在约10天前,“最初,谁也没看见鸡是怎么没的,所以大伙怀疑村里遭了贼。”一位村民说,在鸡舍里根本也看不到血迹,只能看到鸡毛或鸭毛,有挣扎的痕迹。李珍说,大鹅是被叼到仓房上面的玉米堆上,才被吃掉的。
后来大伙发现,鸡鸭连续失踪的现象一般发生在夜间,有时连续集中在几天的晚上,尤其到了下雪天,大伙发现了鸡舍周围有着清晰的爪印。“那时候,大伙才感觉村里进来了野兽。”一位村民说。
有村民说:“我家一宿丢了七八只鸡,什么野兽这么能吃?后来,我们在村后树趟子里找到了鸡鸭的尸体,原来,吃不了的也被祸害了。”
昨日,天气暖和,雪地上的爪印已经消失,不过,记者在树林里看到,还有许多残缺不全的鸡鸭尸体,仅在李珍家房后,就有四五只鸡鸭尸体。
“真凶”
袭扰鸡舍的动物或有两三只
这到底是什么动物?有村民还真亲眼看到了这只动物,而且有人说,肯定不是一只,而是两三只。李珍说,10多天前,他早上6点多钟到房后倒垃圾,那已经是鸡鸭被咬死之后的事了,他就看见在连接高速公路的一个岗子上,站着一只动物,有一米左右长,“我能不认识狗吗?但那肯定不是,是灰色的,尾巴特别粗,耷在地上,长着一副狗脸。”李珍说,这个动物并不怕人。
而李百生看到的则是一只黄色的,背上有纹的动物,“我是用手电筒照着看到的。当时是半夜,下着大雪,我在家就听到鸡舍里扑棱棱的响,我赶紧披上衣服出门,用手电一照,正好看到这个动物沿着我家墙根往门外走,而且一点也不怕人。”李百生说,当时,这只动物正叼着他家的一只鸡,他吆喝几声,对方也不为所动,还扭头看他,眼珠子放光,锃亮,直到他拿着手电筒靠近,离着也就两三米了,这动物才跑起来,一溜烟没了影。
还有村民说,在村里曾经看到一黑一黄,一大一小两个类似狗的动物。
另有一些村民说,是不是同一只不知道,这只动物可能是豺。
担心
加固鸡舍难挡鸡被叼走
自从发现是有野兽进了村屯后,村民们人人自危,到现在为止,虽然还没有老人和孩子被咬伤的事情发生,不过,村民们还是很担心。另一方面,则有村民抓紧时间加固鸡舍,以免再有损失。比如李百生在最初丢鸡之后,就开始加固鸡舍,但记者看到,他家的鸡舍已经被破坏,还有一处的铁丝网也被撕开。鸡窝旁边散落着鸡毛。
“根本没用,还是来家里偷,有时人在半夜睡得太沉,早上起来就发现鸡又丢了。”李百生说,前前后后,自己家的鸡全都丢失了,包括三只大鹅。
分析
是豺的可能性小
据吉林省林业厅的工作人员表示,豺在东北地区确实曾经发现过,不过取证需要实地踏查,比如动物的粪便,体毛的取样分析,才能确定是什么动物,据九台区林业站的工作人员表示,最近,他们也曾接到过村民的反映,但经过两天的蹲守和考察,也难以寻觅,所以还没有什么进展。
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唐景文说,是豺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吉林省有此记录也在很多年以前。另外,豺只在高山密林里生活,而且是特别凶残的动物,在村子里出现的可能性不大,但村民们的遭遇,可以说这种动物符合野生动物的特征。如果想确认是什么动物,村民要将脚印测量一下,然后拍个照片,工作人员才能初步判断。猫科和犬科动物不同,猫走路时,前面的指甲是收起来的,而狗不同。
提醒
不要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专家还提醒,如果这是一只野生动物,村民要远离,保护自己。同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猎和破坏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资源。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