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8号)早上7:30左右,海沧大桥进岛方向,一男子欲轻生,所幸被消防成功救下。不过,这一事件导致车流拥堵,很多上班族迟到。
轻生男被救回来了
昨日早上7:33,海沧消防兴港中队出动。海沧大桥进岛方向,过收费站约百米处,一名中年男子站在护栏外。
桥下是水泥路,情况危急。消防人员一边安抚该男子,一边在桥下铺好救生气垫。桥面上,消防人员和民警耐心地反复劝说,但男子情绪激动,不时念叨“我不想活了”,并且时而双手离开栏杆,身体摇摇欲坠。
消防人员分为两组。指挥员靠近栏杆,安抚男子,转移其注意力。同时,消防人员从后方靠近,就在男子转头与指挥员说话的瞬间,一人迅速上前死死环抱住他,另一人抓住其双手。
早上8点多,男子被拉了回来。据了解,因生活不顺心,他一时想不开,产生轻生念头。而后,他被民警带离。
突发情况导致堵车
那时正值上班高峰期,海沧大桥进岛方向堵车。这一突发情况,也加剧了车流的拥堵。
此外,出岛方向也堵得厉害。除了车流量大,一些车辆经过事发路段时,司机逗留看热闹,导致车流消化受阻。
市民黄小姐说,从海沧一出门就堵得水泄不通!慢慢挪过来,才发现临近海沧大桥引桥口,汽车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插腰站在车前不离开;才刚上大桥,又遇到轻生的,难怪堵成这样。
堵车导致一些上班族迟到。网友“葭月_十一”说:辛辛苦苦坚持半个月了,满勤都没了。不少市民认为,该男子的不理智行为,不仅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
律师说法
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梁瑛律师分析认为:在公共场所以自杀为手段发泄个人负面情绪,影响公共场所秩序,可能涉嫌寻衅滋事。根据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当然,这名男子的行为后果并不严重,可能尚不构成犯罪,但从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他的行为不仅造成道路拥堵,影响了交通,同时浪费了公共资源。(海峡导报记者 黄敏江 陈巧思 通讯员 陈荣亮 杨文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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