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主任的无业人员魏勇力,以帮助进央企工作并能解决户口为由,竟然骗取多人近百万元,名酒上千箱。一审时,魏勇力被判有期徒刑12年遂提出上诉。昨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并未当庭宣判。
现年50岁的魏勇力大专文化,案发前无业。2011年3月,魏勇力以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主任的身份,认识了某部队大校蒋某以及其妻子刘某。魏勇力称可以安排刘某侄子进入带编制的央企工作并解决北京户口,刘某便交了28万元“活动资金”。随后,魏勇力以央企不行,再进五大银行工作,但银行有内部调整等借口百般拖延。2012年2月,刘某要求退钱,魏勇力退了16万元后消失了。
此外,多名被害人称,魏勇力曾承诺他们,可以在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北京铁路局、银监会、国有五大行等单位找到解决户口的工作,但最终都被骗了几十万元。
除了骗钱外,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魏勇力以与成都市天府骄子酒业有限公司合作生产、销售特供酒为由,骗取“五粮原浆酒”、“虫草酒”共计1740箱,后退还791箱和17万元。
发展局局长张某证言称,魏勇力打的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局人事劳动保障委员会主任的幌子,实际上并未获得任命。
昨天上午10时45分,魏勇力被带进法庭。他的三位女家属出现在旁听席上,低头抹着眼泪。开庭后,魏勇力对所有的指控事实提出异议,称一审判决书上90%的内容都是错误的,很多证据都是非法证据。
魏勇力辩驳称,自己是被利用的,是大校蒋某在诈骗。他还声称自己与杨某、庄某等几位被害人之间只是民事债务纠纷,不存在诈骗。而针对指控的骗取名酒一事,魏勇力称自己是代表发展局与天府骄子进行的商事活动,他代表发展局收货并达成还款协议,且代发展局偿还了17万元。
魏勇力称,一审时法官没有当庭询问他本人的意见,但法官质询一审的庭审笔录魏勇力为何签了字时,其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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