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三起金属非金属矿山非法违法生产事故。通报强调,对非法开采、瞒报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通报称,2015年以来,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连续发生多起非法违法开采事故,造成一系列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
较严重的有以下3起:
1月19日,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盈达矿业有限公司组织4名工人到不属于所持探矿权证划定的勘探作业区域盗采铅锌矿。由于老空区内积水压力过大,冲塌堵水墙,大量积水涌入暗斜井,导致3人死亡。
2月9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4名村民在麻家渡镇东北关东沟村喇叭山一废弃矿区边坡约6米高的山体下掏挖绿松石过程中,由于山体失衡,发生边坡坍塌,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大章镇三人场村3名村民非法凿开废弃封闭矿井后,采用氰化钠药剂喷淋盗采黄金矿,3人因吸入氰化物气体中毒死亡,后村民盲目组织施救又导致6人受伤。
通报要求,要强化对关闭和废弃矿山的监管,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及时整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进入废弃矿山非法盗采行为,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要认真组织核查,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报还强调,要加快事故查处工作进度,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事故查处工作;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全文公开事故报告,对非法开采、瞒报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公开审判,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