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互助性质的公积金制度,初衷是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显然不应成为向市场释放信号的工具。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最关键的是要便民,让真正需要使用公积金的人用得上。
从昨天起,国管公积金中心调整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划线规定,满足一定条件之下,个人账户不足5万元的将按照5万元计算。这意味着同样的余额可以拿到比之前更多的贷款。
在新政之下,新入社会的年轻人或其他余额较少的人群,买房能力将得到提升,这一人群原本也是最为房子发愁的。从“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公积金政策初衷来看,本次调整自然值得肯定。不过,回溯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在保障“住有所居”之外,隐约还有另一逻辑链条——总在房价下跌时放宽。
事实上,地方政府权限较大、影响范围更广的市管公积金,自去年6月份以来就开始逐步放宽,与整体房价的下行存在关联。去年6月份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百城住宅均价首次连续两月环比下跌,紧接着就有了各地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放宽调整。除比较普遍的“首套房”认定放宽之外,不少城市缩短了最低缴存期限,甚至个别城市还允许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与此同时,一些原本没有缴纳公积金资格的群体被纳入进来,针对用人单位“拒缴”的处罚力度也在加大。
单从这些举措针对的群体来看,对楼市供求的直接影响不大,更主要的恐怕就是对外释放出政府提振房地产市场的愿望。就拿本次国管公积金调整来说,主要涉及国管单位在职员工,这一群体人数本就不多,增加的贷款额度相对于北京房价更是杯水车薪。既然难以达到释放刚需的实际效果,那这一调整恐怕就只能像一些业内人解读的那样:作为两会后第一个有关楼市的新政策,向房地产市场释放出利好信号。
在房地产这个既带有商业属性又带有民生属性的领域,政府进行调控是很有必要的,但要弄清楚的一点是,在市场化的领域,调控就要用“专门”的调控手段,比如货币政策方面的贷款利率调整、财政政策方面的房产税推行等。而起初带有互助性质的公积金制度,初衷是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显然不应成为向市场释放信号的工具。
从这个初衷来看,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最关键的是要便民,让真正需要使用公积金的人用得上——没有需要的不必强制缴纳,有需求的又不至于被卡在高门槛之外。因此,现在最应该解决的是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的问题:有房者苦等着退休时才能取出公积金,无房者每月交着钱,却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用上。
在房地产市场普遍降温的背景下,将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城市在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上做文章,以激活市场信贷,稳定楼市成交量。优化提取程序,方便市民使用,固然值得称赞,但也要防止公积金沦为地方政府的救市工具,使得民众在应贷时贷不到,在不需要时反而受到刺激,如此就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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