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桐城市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为官不为”整治工作

2015年03月19日 18: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成展鹏 陈俊

  记者19日从安徽桐城市委获悉,为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领导干部,严厉整治“为官不为”行为,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该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为官不为行为整治工作。

  明确为官不为行为。桐城市委结合桐城实际,列出了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整体工作水平不高、重点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意识不强效能不高、工作作风漂浮不实、监管不力约束不严等七大类15种为官不为行为。

  明确问责范围。明确以全市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为问责主体,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

  明确问责形式。在整治过程中,列出了9种问责形式,根据事情的主客观原因和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对情节较重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降职、免职;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明确整治主体。整治工作由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各种形式对为官不为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和举报信箱“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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