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政府日前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90元。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对提高标准工资的标准、时间、范围、资金来源、组织实施、工作要求都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这次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广西继2013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5元后的第二次提标,将使广西超过530万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千万城乡家庭,受益面最广,受益方式最直接。
目前,广西有38个县(市、区)在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后,南宁市青秀区、崇左市凭祥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广西最高,达到每人每月135元。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