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粘网捕85只保护动物 回家路上超速被查获

2015年03月20日 17:24   来源:北京晚报    刘苏雅

  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句话本是想表达亲情更能让人团结一心,抵御患难。但今天,郑氏父子却因为非法捕鸟行为,一同站上了西城法院的法庭。

  粘网架了200多米

  老郑和小郑是一对父子。在老家天津的鸟市,老郑看到有人出售粘网,还有人专门收鸟,就起了用粘网捕鸟的心思。“就是想挣点钱吧,当时也不知道这个事儿犯法。”

  于是老郑在老家的鸟市买了24片粘网和一些架网的竹竿以及四个录音机,“录音机里边就录着鸟叫”。

  去年9月20日,老郑带着小郑来到了清河一个农场,观察了附近的环境。几天后,老郑带着买来的工具,开车到了农场,把粘网架了起来,“一共架了200来米吧”。

  而光有粘网还不够,老郑还将录有鸟叫声的录音机打开放在了网前,以吸引其他鸟类。“当天只抓了六七只就回去了,少了也没人买,当时就把这几只鸟都养起来了,留着下次当诱饵。”

  第二天由于下雨,老郑没有出门。27日早上4点多,老郑把小郑早早地叫起来,带着小郑又回到了农场。“我车的锁坏了,就叫我儿子去帮忙看车。”开车到了现场后,小郑留在了车里,而老郑则下车去捕鸟。

  “我爸中间陆续把抓到的鸟送到车上,装进了准备好的笼子,一共有四五百只吧。”随后,两人就开车准备回家。

  “这些鸟,别人买了有放生的、玩的。”老郑说,死鸟还可以卖到烧烤店。这些鸟一只只卖3到5毛钱,活鸟、死鸟的价格都是这样。

  “我是头一次抓鸟,他们有经常抓的,一次能抓千八百只,能赚点钱。”老郑说。

  回家路上超速被查获

  在回家的路上,因为车辆超速,老郑和小郑被交警拦下。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了后备箱中被捕的鸟,就将他们带到了交警大队。

  在被抓获后,警方清点发现,郑氏父子共捕鸟500余只,其中包括了北京市二级保护野生鸟85只,并且已经全部死亡。此外,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464只,其中的大部分也都死亡。

  在法庭上,老郑和小郑都表示,当天小郑只是去帮忙看车,对捕鸟并不知情。

  “当天你父亲早上4点叫你起床,你都没问他带你去干什么吗?”检察官问。

  “我爸告诉我出去玩。”小郑说,后来上了车,看到车上的工具,才知道父亲是带他去粘鸟。

  庭上老郑坚称,这是自己第一次捕鸟,但小郑却提到,去年8月底,父亲就曾带他去架过网,“那次抓了三四十只吧”。

  真不知道有这么大罪

  在被问到是否知道捕鸟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时,两人均表示“不知道”。

  “我们真不知道这事儿有这么大的罪,要是知道我肯定不干,还把儿子带进来,确实挺难受的。”老郑说。

  公诉机关建议,对老郑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适用缓刑,而小郑为从犯,建议拘役3至6个月,并可适用缓刑。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法律解释

  捕野生动物20只

  构成非法狩猎罪

  在鸟类中,国家和北京市所保护的一级、二级保护动物,都属于野生动物的范畴,都不允许捕猎。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达20只的,或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任何人如果需要捕鸟,都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公民捕鸟,即使没有达到20只的刑事标准,也将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城、近郊区,远郊区、县城镇,公园、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市和区、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划定的其他禁猎地区禁止狩猎。而每年3至5月、9至11月为禁猎期,不许狩猎。(刘苏雅)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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