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挖掘机深夜起火烧毁 工地称不应担责

2015年03月24日 11:51   来源:荆楚网    徐剑桥

图为:蒋先生的妻子在被烧的挖掘机前哭泣 记者叶茂林摄

  23日,市民蒋先生反映,他自购了一台挖掘机,在江岸区塔子湖东路一工地做事。18日晚,挖掘机在工地起火焚毁,他认为工地应承担一定责任。

  蒋先生介绍,这台挖掘机是他5年前花30万元买的,今年3月13日,他受雇开挖掘机到工地上挖沟施工。3月18日下午,他将挖掘机停在工地上,当晚11时多挖掘机意外失火,虽经消防施救,仍基本烧毁。

  23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工地看到,被烧毁的挖掘机停在原处,蒋先生的妻子嚎啕大哭:“就靠它养家,这让不让人活啊。”蒋先生说,挖掘机即便折旧也值20万元,在工地上无端被烧毁,工地应负一定责任给予赔偿。

  该工地一名老板表示,该挖掘机比较老旧,没有保养也没有投保,消防部门鉴定结果是自燃;蒋先生是受雇而来,挖掘机是其个人财产,工地并无看管义务。工地建设方一名负责人也表示,挖掘机晚上无人照看也没购买保险,要求赔偿没道理。

  23日下午,双方谈不拢后,蒋先生报警。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表示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款厘清责任后,进行协调处理。 (楚天都市报 记者徐剑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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