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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章丘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山东保利民爆“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责任人冯怀禄作出依法判决,对方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其余6名涉案人员一分别被处以3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事故曾造成33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58.73万元。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怀禄身为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明知公司生产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在2013年5月20日10时51分,震源药柱废药在回收复用过程中混入了起爆件中的太安,提高了危险感度,太安在4号装药机内受到强力摩擦、挤压、撞击,瞬间发生爆炸,引爆了4号装药机内乳化炸药,从而殉爆了502工房内其他部位炸药,最终导致工房内工人及外部施工人员33人死亡,19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66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怀禄于2011年至案发担任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公司董事会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013年5月20日10时55分,章丘市公安局曹范派出所民警街道群众报警称曹范镇的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派员立即赶往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汇报,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市公安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经现场勘察,确定爆炸中心现场为章丘市曹范镇境内的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震源药柱101车间502工房。通过大量调查走访、法医鉴定和DNA鉴定确定此次爆炸事故导致工房内工人及外部施工人员33人死亡,19人受伤(车间工人死亡30人、受伤4人,车间外施工队死亡3人、受伤9人,其他区域受伤6人,其中轻伤11人,轻微伤2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58.73万元。
爆炸发生后,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向章丘市经信局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拨打120报警,并向章丘市曹范镇政府请求社会支援。被告人冯怀禄当日得知发生爆炸事故的消息后,立即赶回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救援工作。2013年6月17日,章丘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将被告人冯怀禄从保利民济南科技有限公司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怀禄身为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对于冯怀禄辩护人提出的其对事故所应承担刑事责任次于公司内部其他涉案责任主体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自首,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被告人积极参与救援及善后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等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冯怀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