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近日印发实施《澄迈县大气污染防治计划(2014~2017年)》,并集中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据悉,澄迈县将积极发展和利用太阳能、天然气、沼气等清洁能源,要求新建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严控使用燃煤,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70.5%。同时,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发展布局的引导,严格实行新增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科学规划海南生态软件园。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澄迈县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制定机动车年度报废计划目录并按淘汰注销;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2014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112辆,超额完成淘汰任务;加强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检测机动车3665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2014年环保标志发放数量为5440个;制定《澄迈县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总体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已全面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柴油。
在社会面源污染管理方面,澄迈县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开展建筑施工、渣土运输、餐饮服务等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督促环卫洒水车在干旱季节定期洒水,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封储存清运,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率和密闭清运率达100%。 同时,澄迈县还将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检查工作,通过秸秆还田、沼气发酵、编制瓜菜铺垫等途径解决秸秆燃烧的问题。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