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推理性制度扫"灰色地带" 须“晒”权力清单

2015年03月25日 09:4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周程程

  “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提“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目标。

  昨日(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意见》设置了时间表,要求省级政府2015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国务院公布权力清单,再到省级权力清单的公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推动了简政放权,并为廉政“强身”。

  权力瘦身剑锋指向“潜规则”

  截至2014年底,国务院共取消下放部门审批事项538项,初步实现了本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1/3以上的目标。

  在此基础上,《意见》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具体部署了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等8项具体任务。

  在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上,《意见》要求,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可下放给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职权事项,应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并且在行政职权取消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汪玉凯表示,为权力“瘦身”,可以大幅减少腐败寻租的空间,并且放权与限权本身也蕴含着对依法治国的要求,因为它剑锋所指的就是与法治格格不入的“潜规则”、“灰色地带”。

  对此,已有地方着手清理。例如,2014年,深圳将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列入年度改革计划,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圳市编办负责人表示,其中,明确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各部门已陆续在部门网站公布,拟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也已三次征求意见,将于近期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审议。

  此外,《意见》还明确依法律法规审核确认,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等主要任务。

  市县两级清单明年底前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为地方推进设定了时间表。要求省级政府今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明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乡镇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在总体时间线的划定之下,已有地方细化了任务完成时间。例如,江西省于去年年底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涵盖了49个部门,包括江西省政府工作部门、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江西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包括处级行政机构、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江西省要求,权力清单工作自2014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15年5月31日结束,责任清单工作自2015年6月1日开始,2015年8月31日结束,结束之后,将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汪玉凯表示,通过对公权力的监督,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信息的公开透明,既可以为廉政“强身”,还能避免政府懒政、怠政。无论是简政放权,还是权责清单,都应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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