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张女士买车未成,与车店及车店销售产生纠纷,后在汽车之家网站论坛上发帖,披露车店销售陈先生的真实姓名、电话,致使陈先生辞职。因双方就发帖问题未达成一致,陈先生近日诉至法院,要求张女士删除帖子,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2万元。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车店销售陈先生称,他发现张女士于本月初在汽车之家网站的捷达论坛、宝来论坛、高尔夫论坛、奥迪A3论坛、奥迪Q5论坛、奥迪Q3论坛、奥迪A4论坛等,发帖中伤自己,并在帖子中写有他的真实姓名、电话及当时所在的工作单位。此后,陈先生便接到很多陌生电话、短信,遭到谩骂威胁,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导致他因精神状态问题辞职。
“张女士发帖中伤我,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也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张女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陈先生认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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