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买房的楼盘
张大妈正和王峰交涉
花钱买房本是高兴事,但泸州大妈张谊琼却一肚子委屈和不满:只因看房时随口还了价,立即遭遇售楼人员上门逼单;签下定房单后,张大妈以损失1.7万余元利息的代价取出即将到期的定期存款50余万,交了七成购房款;10天过去了,开发商却以种种借口推诿,就是不给购房合同……
3月20日,张大妈邀请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一道,找到泸州鸿通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王峰讲述此事,并提出退房要求被拒。昨日,张大妈来电称,她已向龙马潭区消协投诉此事,目前消协已受理投诉。市民讲述
售楼员上门逼单大妈取出50.5万元
3月5日,张大妈在街上接了一张春天凤凰城楼盘的宣传单,对8000元一平方米的商铺一时心动,便打电话进行咨询。张大妈称,售楼部一名郭姓男子催她实地看房。
3月9日上午,张大妈来到龙马潭区关口售楼部看房。郭某告知张大妈,她看中的商铺每平方米2.3万元,张大妈觉得太贵。“1.88万一平方米,卖不?”张大妈随口还了一个价,转身走出售楼部。随后,张大妈被郭某叫了回去,“既然你还了价,我们先签个认购单。”张大妈称要和老伴商量,却被郭某拖住。
无奈之下,张大妈在认购单上签了字,“刚签字就逼我交钱。”张大妈称,临近中午,早饭都没吃的自己要求先回家吃饭,郭某称和她一起去,“签了认购单就必须买,否则要承担总购房款20%的违约金。”张大妈被15万元的违约金吓呆了,只得与郭某一起随售楼部的车回家。
“我家真没有活期存款,全都是即将到期的定期存折。两个存折加起来50.5万元,一个下月就到期,一个6月份到期。现在当成活期取,损失利息1.7万余元,好不划算哟!”回到家后,张大妈拿出定期存折,有些犹豫不定。但不管张大妈如何不情愿,郭某就是不松口,称要么交认购款,要么支付违约金。
“我早饭都没吃,等我热点冷饭吃了再商量行不?”谈起那天的遭遇,张大妈气不打一处来,“不仅不让吃饭,甚至连上厕所都不行。”直到当天下午3点过,郭某才同意与张大妈一起到楼下面摊吃面。吃完面,张大妈与郭某一起开车到两家银行,将两个定期存折上的50余万元当成活期取了出来,将款全部打入开发商账上。
各种推脱
交款10天未拿到合同提出退房遭拒绝
双方约定,张大妈购房实行分期付款方式,即先交50.5万元,月底交第二笔房款。回到售房部,郭某拿出一份空白的商品房合同,要张大妈先签字,第二天来拿合同。
第二天,张大妈到售楼部拿合同,得到的回复是“没办好”。从3月9日到3月19日,张大妈天天跑售楼部要合同,销售人员以“经理不在盖不到章”、“房管局备案没办好”等理由让张大妈白跑路。3月19日下午,张大妈再次打话询问,售楼部经理的答复把张大妈气惨了:“合同还在眉山总公司审,可能要4月中旬才能拿到。”
“10天时间,合同还没办好,不可能哟!”听到此处,王峰立即抓起电话过问此事。大约10分钟后,张大妈的合同摆在了王峰办公桌上。但张大妈表示已对楼盘失去信心,要求退款并赔偿1.7万元定期存款利息。张大妈的要求遭到王峰拒绝,称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退房是不可能的。”开发商
售楼员已被开除涉及个人提成而逼单
对于张大妈反映的“逼单”遭遇,是否需要郭某当面对质?对此,王峰明确表示没必要,因为售楼员郭某因在处理张大妈购房问题上欠妥,已被公司开除。
关于价格问题,王峰给出的说法是:8000元一平方米,指的是背街二楼或三楼铺面的价格;关于合同时间问题,王峰的解释是:由于泸州正在搞不动产登记试点,商品房合同网签一般需要一周才能办下来。
“张大妈担心被骗问题根本不存在,至于郭某对张大妈种种‘逼单’行为,主要是因为涉及他个人销售提成的原因。”王峰认为,郭某不让张大妈上厕所和吃饭的行为是否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那是郭某的个人行为,应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部门回应
铺面至今未进行网签消协已受理投诉
张大妈的商品房合同,是否如王峰所说在房管局网签备案过程中被耽误了?20日下午,张大妈与记者一同前往泸州市房管局查询。结果显示,张大妈那份合同号,在房管局的网签记录中根本就不存在,王峰的“房管局网签需要一周时间”的解释并不属实。
“销售人员强行逼单属严重违规。”房管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网签是开发商与销售对象签订商品房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网签的目的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
昨日,张大妈来电称已向消协投诉此事。随后,记者致电龙马潭区消协,工作人员杜女士表示已接到张大妈投诉,现已要求高坝分协跟进,目前已展开调查。杜女士表示,张大妈所称被郭某“忽悠”买房是否存在,目前是她单方面的说法,并无相关证据支持。至于为何不给她合同,其中是否存在违规,这需要相关部门认定。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杨元禄孟飞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