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态环保、交通设施、能源设施、“高精尖”产业等7个重点领域的136个项目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预计吸引社会投资金额将大大超过前三批总量之和2600亿元人民币。其中,北京地铁将考虑再引入新的运营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25日公布。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以来,北京分三批推出了187个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的试点项目,目前这些试点项目都在按计划顺利推进。此次北京围绕生态环保、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高精尖”产业等7个领域梳理了136个鼓励社会投资的示范项目,包括生态环保项目24个、交通设施项目39个、能源设施项目17个、棚户区改造打捆项目1个、新型城镇化项目20个、社会事业项目19个、“高精尖”产业项目16个。
记者看到,这些项目包括基于北斗的出租车行业、智能公交、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应用示范项目、环球影城主题公园项目包、中轴路北段旅游街区提升项目、2019年世园会社会投资项目包等,预计吸引社会投资金额将大大超过前三批总量之和2600亿元。
根据《意见》,北京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包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17号线和3号线等项目,以及京台高速公路、京秦高速公路、新机场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
意见还指出,北京还将完善轨道交通运营竞争机制。目前,北京地铁主要有两家运营商——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和京港地铁。下一步,北京将在保证运行安全和效率的基础上,考虑引入新的有实力的运营商。这些运营商可以独立进入,也可以和具备实力的社会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到轨道交通PPP项目中来。
根据《意见》,今后北京新建线都将积极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在建和已建成线路也将积极盘活存量,通过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
《意见》中还细化了土地供应政策,进一步对不同类型项目适用划拨、协议出让、竞争出让、租赁等供地方式进行了细化说明。其中,属于可按划拨政策供地的项目,经社会投资人申请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新增的盈利性医院和养老设施,供地之前要先行公示,只有一个申办主体的,按市场地价水平供地;有多个申办主体的,由市国土部门商市行业主管部门,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
《意见》首次把棚户区改造纳入重点领域。《意见》称,北京将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到2017年底前完成15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重点实施天坛周边简易楼改造、什刹海旧城保护等建设项目。
此外,根据《意见》,北京还将鼓励有诚信、负责任、实力强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促进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重点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负责人表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不意味着政府就缺位了,相反,政府应承担的职能作用将发挥得更好,以实现多方共赢,更鼓励社会资本在推动非首都功能调整疏解上发挥积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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