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强化失信“老赖”信用惩戒 新媒体成曝光平台

2015年03月27日 22: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小红

  在2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的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该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方剑锋强调要抓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工作。

  方剑锋介绍,2014年山西全省受理执行案件41666件,全省未执结的一年以上执行案件5万多件,目前山西全省各级法院仅录入7100多个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个人,录入的数量较少,而且录入的信息错误较多。

  对此,方剑锋对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力度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失信被执行人录入的数量,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凡是未执结的案件,只要个人不是“五保户”、单位没有如实申报财产或没有报告财产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进一步提高入库名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录入法院要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坚决克服录入的随意性和不负责任的倾向。

  另外,三是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要及时从名单库中删除,并以此作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关键节点,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利用好目前有利的宣传态势,加强在当地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宣传,继续扩大制度影响力,与各有关部门形成执行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有效的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刑强大的心理威慑。

  为加强对失信“老赖”的信用惩戒,山西全省各地法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举措。例如,鉴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山西部分法院积极开辟了微信、微博等曝光平台。考虑到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的曝光信息不一定能有效覆盖社区及村镇居民,该省一些法院尝试在市民广场、车站码头、公交车、金融机构网点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上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山西部分法院还通过张贴布告、发放传单等方式广而告之,提高了信息覆盖面,产生了积极效果。

  此外,方剑锋强调,要扩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传播的范围,除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外,还要根据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接受信息渠道的特点,利用广场、步行街LED屏幕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资料,做到街头巷尾老幼皆知,让失信“老赖”无处藏身,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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