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变向沦为地方政府“小金库”的局面将迎来彻底改观。作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经强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公布住房公积金的详细绩效信息。
这不是“一次性”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全国住房公积金将以年度为单位,由地方政府对其缴存、支取、使用、投资绩效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并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长期执行。
截至2014年年底,住房公积金已经覆盖全国1.1亿城镇职工,总额超过7.03亿元。利益牵涉甚广的住房公积金监管一直被住建部视为“头等大事”之一,历经三年之后,全国主要100城市住房公积金已经基本实现联网监控,而这也有望成为强制地方政府公示住房公积金绩效的技术保障。
“必须”公示
“我们已经接到住建部的通知了,要求公示本级政府管辖的住房公积金的全面信息,部里面态度还是很坚决,传达的意见是必须公示,我们也正做相关的准备工作,届时将公示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基本运行情况有关的数据。”3月25日清晨,某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这并非是一个省的“特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续都已经收到了内容类似的“精神传达”。作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主管部门,住建部正在试图强制建立一套涵盖所有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定期公示制度。
在住建部对地方政府关于公示公积金有关情况的要求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一是本级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概况;二是本级政府管辖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的基本数据和财务数据;三是本级政府管辖的住房公积金的投资方向、资产结构、其中涉及的资产风险以及效益分析等。
“要求公示的数据非常全面,我们正在做相关的整理工作。”前述地方城乡建设厅官员向记者表示,他认为,按照这一公示口径的要求,本级政府管辖的住房公积金将“基本上留不下太多信息死角”。
住建部对公示的时间也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即每年3月份,地方本级政府对所管辖的住房公积金上一年度的情况在上报上一级政府后进行全面公示;每年4月份,省级政府在汇总上报有关情况至住建部后,对本省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全面公示;住建部则在每年5月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全国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
3月20日,住建部召开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加大工作力度,发掘住房公积金的巨大潜力,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
灭杀“死角”
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建立于1994年。时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全面运行超过20年。
“但是,在超过20年的运行中,住房公积金始终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公示机制,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不同,住房公积金全部由个人和企业出资缴存,没有财政投入,所以,理应公示。”一位原建设部退职官员向记者表示。
2014~2015年,国务院三次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主管部门的住建部,开始考虑强制建立各级政府所管辖的住房公积金定期披露机制。
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7.03万亿元。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城镇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已经达到1.1亿人。同时,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00万笔,总额4.3万亿元。
住房公积金的“阳光化”已经是当务之急。在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定期公示住房公积金情况之前,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般只通过各级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的审计实现。“但是,审计不可能是常态化的,不可能每年都审计,在这样的情况下,某些地方的住房公积金就成了本级政府的小金库”。
在缺乏日常监管的情况下,北京、湖南、吉林等地均出现了违法、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大案件,案值2亿~10亿元不等。而公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情况,将可以用阳光化的办法,制约地方政府。
技术“援手”
在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强制按年度公示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的同时,住建部推行超过3年的住房公积金100城市联网监控工作,亦有较大进展。截至2014年年底,住建部已经基本完成了100个重要城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与部机关联网。
2012年,住建部原部长姜伟新提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2年年末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
但是,这一工作进展并不顺利,至2013年6月,全国实现住房公积金联网监控的城市,只有约50多个。地方政府的配合程度导致联网工作进展缓慢。不过,多位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到2014年年底,住建部已经基本完成了100城市的联网工作。
联网后的住房公积金联网系统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住房公积金财务数据信息,包括本级城市的公积金余额、划转、运作、使用等情况;二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数据信息,即所在地个人住房公积金与缴存相关的标准、额度等情况,同时也包括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使用的相关信息。
按照设计,住房公积金实现联网后,住建部将能够实时查询联网城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数额、个人账户余额以及提取和使用的数额、情况。
“实际上,这给住建部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技术支持,一是地方政府上报的公积金该数据是否准确,联网系统可以有一个参照;而如果地方政府不按规定执行,住建部也具备根据联网系统数据进行公示的技术可能行。”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称。
陈政高在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住房公积金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正是有了住房公积金,才使4700万职工喜迁新居,改善了住房条件。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资料 住房公积金监管框架
为履行国务院《条例》赋予建设系统的监管职责,政府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力量。2002年3月,报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批准,建设部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加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牌子,具体承担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直接对京、津、沪、渝等四个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各省(自治区)建设厅都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机构,基本落实了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职能。尤其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城市的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同级监督不断加强。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