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五部委昨日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个人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新规自今日起执行。
记者上午从市国土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了解到,本市按照国家部委通知执行相应政策,目前正在研讨相关对接流程,进行电子运行系统的调整,对于今天不能按新系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会有相关的补充规定。记者同时从本市多家银行获悉,各银行正在积极研究房贷新规,按以往惯例,房贷的具体首付比例、利率水平,由分行根据当地市场和客户信用情况等,报总行审批后才能确定。据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有关人士透露,该行将执行房贷新规:对于总价在500万元以下的普通住房,首付最低比例为四成,最低可享受7折利率优惠;对于别墅、排屋以及总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寓,首付最低比例为五成,可最低享受8.5折利率优惠。而按利率下限优惠的范围,目前暂为购买该行指定楼盘(与银行有开发贷款合作的房企下属楼盘)的优质客户。
记者走访本市多家大型二手房中介门店了解到,昨晚众多经纪人已接到总部通知,目前正抓紧电话通知客户利好消息。据我爱我家天津市场研究中心总监郭燕介绍,以购买总价100万元、距离上次交易3年的普通住宅为例,第二套房首付降至四成后,购房者的首付款将从60万元降至40万元,同时营业税成本将从56500元变为免征。可以看出,两项政策的变化既降低了部分改善型购房者的入市门槛,又降低了购房者的税费成本。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