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归侨、华侨子女等高考文考可获加10分

2015年03月31日 2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闫旭

  福建省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高考文考可获加10分

  福建省教育厅31日正式公布福建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方案。取消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文考总分加10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福建省取消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烈士子女,山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4项加分分值为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5分。

  取消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保留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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