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率先下调出租车份子钱 超20公里加收返空费

2015年04月01日 11:06   来源:现代快报   

  今起南京率先下调出租车份子钱

  20公里以上加收返空费

  不同的车型,份子钱下调200-800元不等;返空费对乘客总体影响不大

  一直备受关注的关于调整出租车租赁承包费(俗称“份子钱”)的政策,终于在3月的最后一天尘埃落定。昨天傍晚,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标准、实施返空费政策、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今天(4月1日)起,南京将降低出租车份子钱,最高下调800元/月。这也是这些年来全国首个下调份子钱的城市。此外,今起还将实施返空费。要提醒的是,计价器调整期间,已调整完毕的出租车执行返空费政策,未调整的车仍按原运价执行。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张瑜 刘伟伟

  份子钱

  出租车份子钱下调200-800元不等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也就是“份子钱”标准的调整,是通知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此次调整,根据车型和单双班不同,“份子钱”分别下调200-800元不等。

  据悉,南京出租车“份子钱”包含车辆折旧费、驾驶员养老保险、车辆保险、营运证摊底、企业管理费等。目前,南京出租车分为普通出租车和中高档出租车。依据车型不同,“份子钱”也有所不同,每月从6700元到9400元不等。

  返空费

  今起,打车20公里以上加收返空费

  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发布的出租车最新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对于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开始实施返空费政策,即按照出租汽车载客车程超20公里以上加收车公里租价的50%标准执行。目前,普通出租车的公里租价是2.4元/公里,超过20公里就按照3.6元/公里的标准向乘客收返空费。

  为什么要加收返空费呢?其实,南京市民对出租车返空费并不陌生,早在2012年4月27日,南京市物价局召开了出租车价格听证会,当时的方案中就提到了返空费这一项。方案中提出,超20公里以上部分运价上调至3.6元/公里,时隔三年后,这一政策最终确定。

  长途比例仅占2.39%,对乘客影响小

  据了解,目前,国内同类城市多数都实施了出租汽车超过一定车程加收50%长途返空费,而随着城市大交通格局的逐步形成,南京的交通状况已经明显改善,超20公里以上的营运里程基本可以涵盖主城区域。早在那次听证会召开前,物价、交通部门就进行过调查,在2011年7月到12月,南京出租车20公里以上的业务量仅占到总量的2.39%,也就是长途乘客所占的比例非常小,所以这项政策实施后,对乘客们来说影响不大。

  计价器未调整的按原运价执行

  由于即将加收返空费,所以出租车也都要进行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相关部门提醒,各出租汽车企业要配合做好出租汽车计价器的调整工作。此外,在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已调整完毕的出租车执行返空费政策,还没调整的出租车仍按原运价政策执行。

  背景

  南京兑现承诺,下调“份子钱”

  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也就是大家俗称的“份子钱”。目前,南京有1万多辆出租车,其中3000辆左右是青奥会前后新增的。车辆增加后,不少的哥反映生意不如以前好做。此外,去年年底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下调1元。这“一增一减”,不少的哥反映工作压力更大,对降低“份子钱”的呼声更加强烈。

  在今年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行的专题议政会上,南京市市长缪瑞林曾主动回应出租车这个热点问题。针对的哥降低“份子钱”等诉求,他表示,对出租车司机的合理诉求,政府肯定会有回应,正在依法进入程序,一季度会有说法,不光是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还有市民消费者、出租车企业的利益都要兼顾。政府始终要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既要用好政府的手,又要用好市场的手,两只手都要用好。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交通厅厅长游庆仲在北京接受现代快报记者专访时,对出租车“份子钱”等热点问题主动进行了回应,并表示份子钱要“公开化”。

  热点问答

  问:两部门已对出租车租赁费收取进行了规范,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对出租汽车企业还有哪些要求?

  答:本次对租赁承包费标准进行调整,是要求出租车企业进行适当的让利,减轻驾驶员的负担。在出台新的调整政策的同时,明确要求租赁承包费标准及其有关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后,如国家、省关于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此次通知还明确规定,废止此前出台的我市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相关文件中与现行要求不一致的内容,从2015年4月1日起一律按现行标准及要求执行。

  问:南京将实施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政策,具体从什么时间开始?

  答: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每年1万元/车的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费,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政府不再收取任何出租车经营权的费用,目的是政府让利出租车行业,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问: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发展需要综合施政,下一步南京就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将研究出台促进南京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不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努力破解发展难题,科学统筹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和乘客等各方利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问:“份子钱”从4月1日起下调,如果出租车企业不按照规定执行怎么办?

  答:物价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如果出租车企业不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出租车租赁承包费,将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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