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一辆货车在南海大道上疯狂逆行并连撞18辆汽车,并致3人受伤。1日,南海区法院对疯狂货车的司机郭光灿进行一审宣判。在去年9月的庭审中,郭光灿声称自己出现了妄想被迫害的症状才会驾车逃跑,而其辩护律师则认为其在案当时的精神状态不正常。
不过,南海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精神病鉴定结果显示,郭光灿案发时的精神状态符合“无精神病”诊断标准,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据此,法院一审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半。郭光灿当庭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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