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地方债规模比国家的债务规模要大

2015年04月03日 08:29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李木子

  地方债究竟是否可控?在今年全国两会和刚刚结束的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上,都是备受瞩目的话题。

  债务是否可控与规模密切相关。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上表示,我国总体债务规模可控,按照最宽的口径估算,2014年年底我国债务率不到40%,相比其他国家较低。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有关债务风险的问题时,尽管强调“地方政府性债务70%以上是投资性的,是有收益的”,但同时也承认“中国的确存在着个案性的金融风险”。

  用低息债券置换高息地方债,是2015年控制地方债风险的第一步。财政部向地方下发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置换存量债务,置换范围是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据审计,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偿还的债务达到18578亿元。1万亿元的总债券额度占2015年到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53.8%。分地区的债券额度按照各地2015年到期债务和全国统一比例(53.8%)测算分配。楼继伟透露出的信息是,不排除有二轮债务置换的可能。

  那么,地方债的规模究竟有多大。国家审计署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43393.72亿元。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从占比规模来看,2014年年底我国债务率与2012年年底相近;从绝对值来计算,2014年GDP总量为636463亿元,地方债占比40%的话,约为254585亿元。楼继伟表示,地方债规模比国家的债务规模要大,国债将近10万亿元,整个地方政府需要偿还的债务责任在12万亿元到13万亿元之间。

  对于地方债,楼继伟认为要使其规范,使之变成真正的债券。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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