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纪委监察局3日对外通报,因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福州市晋安区纪委给予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宗辉开除党籍处分,晋安区监察局给予林宗辉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称,2014年7月12日晚,林宗辉受邀到某餐厅就餐后,到某夜总会包厢娱乐,并多次与女服务员发生不雅行为。
据了解,2014年12月16日凌晨1时41分,网友在贴吧中爆料“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副局长的夜生活,令人羡慕”一贴,贴文中共发布了26张反映其夜生活的不雅照片。
在曝出不雅照当天上午,中共晋安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宗辉停职处理,并责成区纪委作进一步调查。
与林宗辉同日被公布的另外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是,福清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教导员倪秉文公车私用问题,闽清县物资总公司副经理邓新年私驾公车、公车私用问题,罗源县教育局副局长陈仰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