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0岁出头的贵州女子阿美(化名)卖淫时结识了73岁的东莞老汉陈某,后被陈某包养。相处仅20来天,阿美便和其男友合谋,将陈某抢劫后逃跑。直至6年后,阿美才得知陈某遭抢劫当晚已死亡。案发近9年后,阿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阿美因犯抢劫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提起上诉。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卖淫女抢劫70岁情夫
2002年12月22日,73岁的东莞老汉陈某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其卧室一片杂乱,衣物撒了一地,尸体则平躺在床上,双手、双脚被透明胶带捆绑,嘴部用粉红色枕巾堵住,枕巾外还捆上了一层透明胶带。
9年后,一名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来到贵州市公安机关自首,称陈某死亡当天,她曾参与抢劫陈某。这个孕妇,便是阿美。
原来,9年前,即2002年12月初,阿美在陈某家附近卖淫时认识了陈某。陈某让阿美到他家做家务,并跟他同居。阿美答应了,便以陈某保姆的身份住进了陈某的家。阿美也因此成了陈某的情妇。
陈某万万没有想到,和阿美的同居,会让他丢了性命。
和陈某同居时,阿美还有一个男朋友阿金。因两人认为陈某挺有钱的,便合谋由阿美里应外合,抢劫陈某。
2002年12月21日晚上10点多,陈某和阿美呆在家中,陈某已经上床睡觉。阿美则忐忑不安地等待阿金的到来。
阿金和三个同伙来到陈某的家门外,吹了几声口哨。阿美听到口哨声,就给他们开了大门。阿金等四人冲进屋后,将正在床上睡觉的陈某按在床上。
陈某一下子惊醒,但还没来得及发出响声,便被人掐住了脖子,而后又被人用枕巾堵住嘴,再用透明胶封住,并用透明胶捆绑了双手双脚。
把陈某处理好后,阿金等人开始翻箱倒柜,将搜得的现金约2500元、一枚黄金戒指拿走。
一审获刑4年
阿美自首后,向公安机关供述说,她不知道就在抢劫当晚,陈某便已死亡。
经法医鉴定,陈某是被人用粉红色枕巾堵口腔及鼻部后,再用透明胶布捆绑并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1年10月25日,案发近10年后,阿美主动向贵州公安机关投案,因其怀孕,被取保候审,后生下一名男婴。
2014年3月26日,阿美来到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仙桥派出所主动投案。据她供述,2008年她回到老家,才得知陈某当晚死亡一事。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阿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因其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主要负责开门等协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阿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阿美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阿美及其辩护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定性不当,请求改判为盗窃罪,并称其是受阿金胁迫参与犯罪。
阿美曾供述,阿金曾经多次看到陈某在赌钱,便心生歹意。阿美开始不同意,但因阿金威胁她,不答应便杀死她家人,她只能被迫同意。
阿金和两个同伙此前早已落网并被判刑。阿金的此前供述却与阿美的说法截然不同,阿金称是阿美提议他们去抢劫的。
东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在作案过程中,阿金等人对陈某采取扼颈、用透明胶捆绑手脚、嘴巴等暴力手段取得被害人的财物,阿美明知同案犯对陈某实施暴力行为时仍予以协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至于阿美提出被阿金胁迫才参与犯罪,除阿美的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法院经审查决定不予采纳。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阿美的上诉,维持原判。(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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