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经营的淡水鱼销售生意的成本和贪图方便,甥舅两鱼贩深夜扳开消防栓,偷窃消防用水用来养殖淡水鱼。4月3日,丁某和孙某被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6千元。
丁某和孙某是甥舅关系,两人经营淡水鱼的销售生意,每天清早开车到泽国进货,然后运到黄岩菜场贩卖。甥舅俩生意做得不小,在每天的运输过程中需要储存2吨多的淡水来养鱼。
去年10月的一天,丁某听人说从消防栓放水比较快便,想到自己平日里用水都是去池塘抽水或使用自来水,碰到潮天的话池塘的水又难抽,而积放这么多水量的自来水又起码要1个多小时,丁某一下子开了“窍”,跟舅舅孙某一商量,两人决定试试从消防栓放水,当下去买了消防扳手和水管。
当晚夜深人静时,甥舅俩带着工具来到黄岩一家车辆检测站附近,趁四下无人,偷偷用扳手打开一旁的消防栓,通过消防栓将里面的非居民用水偷放到事先准备好的多只塑料桶上。这放水的过程不过四、五分钟,丁某、孙某两人非常高兴,这样既方便又省钱。
今年1月4日凌晨,丁某和孙某被巡防队抓获。
经审理查明,至案发,丁某和孙某两人共计盗窃水量760余吨,总计价值人民币35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互结伙,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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