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4亿元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告破

2015年04月08日 14:22   来源:中安在线    龚宇卿 王强

  一桩涉及巢湖、上海两地117户开受票企业、金额4.27亿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经过一年多调查取证,于近日浮出水面。

  巢湖水泥远赴上海成疑点

  “去年4月,稽查局在对巢湖水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很多疑点”。合肥国税第二稽查局局长张林东介绍,“三百余份发票中仅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以‘310’开头的占242份,含税金额达2477.21万元”。

  张林东称,310开头意味着这些巢湖水泥绝大多数买卖,最终都落入上海方向,实际上并不符合常理,因为水泥行业都知道,因为存在有效期,若运输时间较长,不仅容易结块,运输成本也高。像巢湖水泥运往上海,完全超出水泥销售半径200公里的行业规则,不符常理。

  据介绍,该案中,通过对“310”开头发票逐份核实,每份金额都接近10万元,甚至部分金额价税合计为10万元整,这一点也不符合交易常规。通过互联网初步查证,上海方面受票买方企业大多数只经营几个月就注销或“蒸发”。

  “不仅买卖目的地不合交易惯例,交易金额也呈现均等化,这在日常交易中很少见。进一步加剧上海这家水泥买家的嫌疑”。

  虚假购买套取4亿元发票

  一年多时间,在合肥国税稽查局调查下,这桩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作案细节逐渐清晰:水泥贩子将货款通过中间人汇入上海欲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公司账户;再由上海企业一方面与巢湖水泥生产企业交易购买水泥,另一方面给水泥贩子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货款交纳证明;水泥贩子持上述证明提取水泥,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水泥贩子在当地自行销售水泥,上海企业顺利拿到增值税发票。这之中,专票“掮客”收取的“好处费”、“手续费”,最高可达票面金额3%~4%不等。

  张林东介绍,“营改增”前税制规定,建筑建安企业、修路修桥等行业不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额,不过对于上海的这家商贸企业来说,如果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抵扣税款,相当于花费票面金额3%~4%的费用,成功购买到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日后通过抵扣17%的税额,从而获取巨额利差。据了解,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龚宇卿、王强)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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