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记者8日从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专门颁布了举报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行为奖励办法,鼓励市民踊跃加入到社会治安管理中来,对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和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名举报。目前这一方式在浙江省内尚属首例。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凡在金华市区范围内发现中外公民有下列违法犯罪行为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属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处罚的,根据案件性质分别给予200元至10000元奖励。
非法出境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以上举报一宗一人每次奖励500元人民币,举报一宗多人的按每人500元人民币合算,每宗奖励最多可高达10000元。
另外,外国人在金华市住宿后,未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旅馆申报住宿登记的,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符的活动的,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等情况的,举报一宗一人每次奖励300元人民币,举报一宗多人的按每人300元人民币合算,每宗奖励最多不超过6000元。对其他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行为举报,一宗一人每次奖励200元人民币,举报一宗多人的按每人200元人民币合算,每宗奖励最多不超过4000元。
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举报人可通过拨打电话82512433、前往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往金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或使用书信函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会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核查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并在案件结案后及时通知举报人按规定领取奖金。公安机关将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