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启动半年专项行动清除涉企“任性”收费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 韩洁 何雨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用半年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这是国务院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大力度为企业清障减负,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国将进一步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对此,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专项行动重点在全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主要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费,挖掉乱收费的“病根”。
此次常务会议提出了五项具体清理举措:
一是对去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服务业、保障性住房、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
二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坚决纠正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行为。
三是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四是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对政府性基金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要降低征收标准。
五是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让各类违规收费“野蛮生长”,使广大企业不受滋扰、致力发展。
解读
严立规矩
遏制“任性”收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立规矩、建机制,用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扼制“任性”收费。
有“时间表”,也有“路线图”。国务院会议用“凡”“一律”“全部”“严禁”等字词给涉企收费立下严格规矩,明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等。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或赞助捐赠等行为。
对此,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程海告诉记者,加入协会应该是协商自愿为主,但有些协会收费却没商量,不缴费就不能加入协会,有些考试、年检就无法通过,而协会提供的服务却很有限。
“此次提出规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也就是规范‘红顶中介’收费,这是很有针对性的,直指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王怀宇说。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从费入手抓住了关键,出台一揽子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举措,面广力度大,聚焦了当前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挖掉“病根”
防止乱收费沉渣再起
近些年,国家曾多次发文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但乱收费仍屡禁不止,一些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甚至改头换面,沉渣再起。
一位从事煤炭深加工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开始国家推动煤炭行业清费立税,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已经推行,但很多杂七杂八的费用还是在收,涉煤收费清理的力度还是不够。
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4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920亿元;地方层面也取消、减免了一大批本地区设立的收费项目,2014年,全国各省区市累计取消收费就超过600项。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对这600多项收费规定进行自查、督查,防止乱收费沉渣再起。会议强调:“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尤其要落实好对小微企业、服务业、保障性住房、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
“近些年的清理规范,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际上,一些行政部门的权力膨胀,是收费一直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部门开征名目繁多的费用,也意味着其行政权力过大,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胡怡建说。
王怀宇认为,造成涉企乱收费顽疾的原因,首先是政府权力边界不清,简政放权不到位,导致部分政府部门收费行为具有随意性,成了“一只乱动的手”。
透明监管
决不让乱收费“野蛮生长”
涉企收费,需要规范,也需要监管。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突出了监管举措,明确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要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王怀宇认为,涉企收费监管方式需要创新,不仅要畅通投诉举报等渠道,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将涉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费用使用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应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乱收费,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胡怡建建议。
一些业内人士也提出,应该加大正税清费的力度,税是公开透明、法律明确规范的,但费的法律层次、管理监督等会有明显不足,也容易滋生腐败。
“这些措施的推进,效果会逐步显现,但会是一个长期过程,要伴随着权力边界的清晰化。”王怀宇说。
据新华社
国务院下调工商业电价
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
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适当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这是经济下行压力下减轻企业负担出台的又一实招,具体举措是: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
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意味着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要适当让利。专家指出,201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仅增长3.3%,而同期电企和电网的利润增长率普遍高于这一数值,具备让利空间,总体上不会影响发电行业的基本面。
“电价调整后,企业在电费方面的负担会进一步降低,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说。
但这次会议也提出,继续对高耗能产业采取差别电价,并明确目录,加大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这意味着,高耗能产业并不会因电价调整而获益,转型升级仍是这些行业的主要出路。此外,在没有实行工商用电同价的地区,普遍存在商业用电价格高于工业用电的情况,会议提出工商用电同价,有利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会议还提出,利用降价空间,适当疏导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的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这体现了一部分电价空间“取之于电力、用之于电力”,有利于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减少排放,拓展清洁能源发展空间。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