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文件为1.6万亿债券发行铺路 多地摩拳备战地方债发行

2015年04月09日 15:2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财政部网站公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专项债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全年发行规模的50%。至此,地方政府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发行管理文件均已出台,为今年1.6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铺平了道路。

  此次,财政部特别提出来,在发行专项债券的时候,鼓励尽可能扩大相对的投资者,这样的投资者既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也包括企业年金、政府年金和保险公司,未来可能还会拓展到广大的普通个体投资者,这实际上使得整个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也给整个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纳入了更多的资金来源,使得更多的沉睡资金进入高效运行的状态,能够比较有效地缓解目前由于公共支出相对于整体的社会融资的这样一个紧张的状态,所以它对经济是一个利好。

  有分析人士认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顶层设计框架已经基本搭建完成,这将为未来省级地方政府构建高效和便捷的融资通道打下坚实的基础。未来,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可能将成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形式。鉴于地方债务甄别后的存量较大,未来几年内,专项债券的规模可能将远远高于一般债券,这将为地方存量债务置换提供重要的替代工具和风险化解渠道。

  其实,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了发债准备工作。江苏省和安徽省已经发布组建债券承销团通知,确定了首批一般发行债券规模分别为648亿元和258亿元。安徽、天津、贵州、河北、广西等地也已经开始了信用评级机构的招标工作。

  除了上述一般债券,安徽省今年还将发行专项债券和置换债券。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公布今年当地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即置换债券)额度为322亿元,这笔钱已经分配到各市、县、区,用于偿还今年到期的政府债务。不仅仅是安徽,其他各地也已经开展招标信用评级机构和组建债券承销团,启动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天津、贵州、河北、广西等地已经发布了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招标公告,江苏省财政厅近日也发出组建2015年债券承销团公告,首批一般债券发行规模为648亿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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