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9岁时流浪公园与猴为伴 2次因抢劫落网

2015年04月09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嫌犯准备接受民警讯问。

嫌犯的作案凶器和抢得的现金。

  4月8日下午6点,贵阳市黔灵山公园黔灵湖畔,一声枪响划破了周围的宁静,一男子扑倒在地,随即被便衣民警戴上手铐制服。云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两抢”打击专班和公园派出所民警抓获持刀抢劫的嫌疑人—黔灵山“猴娃”杨某。48小时前,杨某与另一嫌犯在黔灵山公园内持刀抢劫游客。杨某曾因抢劫被抓,谁知其出狱后再次因抢劫而落网。

  劫匪“耳朵有点小”

  “我们遭到两名男子持刀抢劫!其中一名男子身高1米8左右,耳朵有点小,像猴子的耳朵一样。”

  4月6日下午5点10分,一名男子拨打了110,报警求援。

  案发地点位于黔灵山公园内的黔灵湖通往弘福寺后山一处僻静步道上,受害人一男两女,共被抢走现金300元。公园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找到3名受害人。经询问得知,实施抢劫的疑犯共有两名,均为20岁左右,其中一人手持一把匕首,另外一人手持木棒。持凶器胁迫男受害人交出300元现金后,两人钻进路旁树林,很快不见了踪影。“持刀的男子身高180厘米左右,皮肤比较黑,衣服脏兮兮的,耳朵比较小。”男受害人说。

  随后,民警对案发地周边的摊贩及环卫工人等进行了走访调查,多名受访者表示,疑犯的体貌特征跟住在案发地不远处一山洞里面的“猴娃”杨某比较吻合。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杨某为清镇人,2000年,9岁的杨某流浪到黔灵山公园,与山上的猴群为伴,他每天都会和热心市民一起喂猴,并跟猴子们学爬树,游客戏称他为“猴娃”。2007年11月,杨某曾因在公园内持械抢劫单身游客被判入狱10年。2014年11月获减刑后出狱,他再次来到公园内与猴群一起生活。

  民警鸣枪制服“猴娃”

  案件发生后,云岩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责令刑侦大队“两抢”打击专班协同公园派出所,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民警分析认为,“猴娃”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10点,民警在弘福寺后山发现了一个山洞。洞深3米,里面有一张床铺,还有换洗的衣服、蜡烛,几只活泥鳅和一些书籍。抓捕民警埋伏在山洞外等候。可一直等到天亮,“猴娃”并未回来。

  4月8日晚6点左右,民警得到线索:“猴娃”身穿一件绿色外套,骑着一辆自行车,出现在黔灵湖风雨桥附近,好像是前往湖边上捉泥鳅去了。民警身着便装,快速赶到风雨桥附近。一名20多岁的男子正骑着自行车沿着湖畔道路下来。两名便衣民警一左一右靠近,假装问路拦住了男子。见有人围过来,男子一边奋力挣脱,一边从上衣口袋里面掏东西。

  “民警迅速掏出手枪,朝天鸣枪示警。枪响后,绿衣男子一下子扑倒在地。抓捕民警迅速将其制服。从男子外套口袋里搜出一把匕首。经审讯,男子正是“猴娃”杨某,今年24岁。杨某对两天前的持刀抢劫案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另外一名同伙。

  “猴娃”曾是新闻人物

  “我的绰号叫‘小耳朵’,曾经有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报道我与猴子的事情,他们给我起了‘猴娃’这个名字!”云岩公安分局讯问室内,杨某头发又长又乱,像个野人。

  杨某告诉记者,2000年,9岁的他父母双亡,独自一人从清镇流浪到了贵阳,悄悄地住在了黔灵山公园里面。白天,喜欢猴子的他经常跟着一些前来给猴子投食的老阿姨,帮忙喂猴子,顺便在公园里捡点可以卖的垃圾换钱花。天黑了,他便跟猴群一起住在山洞里。时间一长,猴子跟他成了好朋友,喂猴的阿姨也认识了他,经常给他带点旧衣裤和食物。11岁那年,他跟猴子爬树玩耍时不慎摔伤手臂,是猴子将食物带回山洞给他吃,帮助他养好了伤。从此以后,他跟猴群再也分不开了。2005年11月,有记者得知他和猴子的故事后前来采访,并给他起名“猴娃”。

  2007年,16岁的杨某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开始在公园内僻静路段抢劫单身路人,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判入狱。2014年11月,出狱后的他无处可去,又无一技之长,只得再次回到黔灵山公园内,住在山洞里,跟猴群做伴。案发前两周,杨某结识了另外一名流浪人员。案发当天,两人遇到3名受害人,于是掏出了凶器。抢得300元现金后,杨某和同伙来到二桥附近大吃了一顿,剩下150多元则全部买水果带回猴山,分给了山上的800多只野生猕猴。当天晚上,杨某并未返回自己的山洞,而是跟猴群睡在了猴山的山洞里。(金黔在线)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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