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重庆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2014年造成22人死亡的重庆砚石台煤矿“6·3”事故已查处结案,共有31人受到处理,事发煤矿被勒令关闭,所属公司被罚款150万元。
2014年6月3日16时58分,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以下简称砚石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54.59万元。
事故发生后,重庆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组织专家组开展技术鉴定,并邀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参加。通过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性质,提出了事故有关责任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重庆市煤监局总工程师唐其武称,经调查认定,“6·3”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为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漏风、大面积空顶,积聚大量达到爆炸浓度的瓦斯,遇火源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调查结果认为,砚石台煤矿矿长辜琪林、总工程师张军,对此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两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万盛经开区安监局(煤管局)局长吕凤熙、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监察分局副局长钟永明,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此外,包括砚石台煤矿采煤122队副队长、通风队队长、通瓦副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矿党委书记等27人受到行政撤职、留党察看等党纪行政处分。
唐其武表示,重庆市煤监局今年将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在2015年至2017年间再关闭200座煤矿,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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