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确84项改革时间表 今年将每月出台新举措

2015年04月10日 16:4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综合人民日报 法制日报报道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意义,毋庸多言。四中全会提出的190项重大改革举措中,有关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占到了84项。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实施方案》为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了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84项改革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

  四个基本原则均有务实要求

  《实施方案》强调,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必须遵循四个基本原则。其中,每条原则均提出了具体而实际的目标、要求:

  一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尊重司法规律,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二要坚持改革的大局观,敢于担当、勇于进取,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谋划、提出改革举措,防止把改革简单等同于扩张权力、增加编制、提高待遇,要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上

  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依法有序的要求,紧紧抓住制约司法公正的最突出问题进行改革,确保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四要坚持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支持地方在符合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目标下积极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84项改革明确时间表 2015年每月推出新举措

  与四个基本原则要求一致,《实施方案》对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举措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表示,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这些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

  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面启动各项改革工作,深入推进一批已启动的改革试点工作,年内取得更大进展,其中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等。今年还将抓紧部署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任务,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此外,还要组织论证一批难度大的改革项目,早日形成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据中央司改办负责人透露的信息,预计到2015年底,相关部门每个月都将推出新的改革举措,形成相应的改革成果。

  附:84项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框架

  分类

  数量

  重点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

  48项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

  18项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

  18项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人员的双向交流与互聘机制

  ·深化律师管理制度改革等

  (综合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报道)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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