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漫天要价拒拆迁:按规定补70万 其索要260万

2015年04月10日 17:41   来源:羊城晚报    黄蔚山 埔宣 黄振

  4月9日,梅州大埔法院根据梅州市中院终审裁决,依法下达执行令,对一名拒不交出土地、漫天要价的拆迁户采取强制措施。

  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村民曾某祥,在汇东村山窝中有一栋占地约129平方米的房子,始建于2002年,是一栋三层红砖结构、四层单砖“加建”的房屋。

  由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工程的建设需要,国家拟进行土地征收。经法院审理查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大埔县政府征收三河镇汇东村涉及十个村民小组的7.4604公顷集体土地,曾某祥的房屋约129平方米属本次征收用地范围。

  2014年9月,大埔县政府发出征收土地公告,并由县国土局委托三河镇政府依法征收。相关部门多次苦口婆心找曾某祥宣传解释,但他提出诸多不合理的补偿要求。当地国土部门请了房地产估价公司对其房屋进行估评,曾某祥拒绝配合,又不另行委托评估。此后,大埔县国土局对其发出《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曾某祥不服,向梅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梅州市政府经行政复议作出决定,维持大埔县国土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的决定,并告知曾某祥如不服,可在15天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后,大埔县法院立案审理,并于今年1月一审裁决,限其依法交出土地支持项目建设。曾某祥不服,上诉。3月,其上诉被驳回,梅州市中院维持大埔县法院的原行政裁定,并通知曾某祥法院将依法根据国土部门的申请,对其房屋强制执行征收。

  此案终审后,曾某祥依然胃口很大。一个多月以来,大埔县有关部门多次找他沟通要求配合政府的依法征收,并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但曾某祥拒不履行。

  4月9日上午9点多钟,羊城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大埔县法院派出几十名干警按照执行令的要求正进行全程监督并录像。三河镇政府相关人员说,曾某祥一家已被安置在镇政府。搬家公司正会同当地干部和群众,仔细将曾某祥家的家当搬出。大埔法院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按照相关法律,正有序展开依法强制性执行。

  记者从大埔县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大埔县相关拆迁补偿规定,曾某祥的房屋、宅基地,以及杂间、围墙和其他附属设施合计补偿项目共22项,总拆迁补偿价703658.2元。目前,该补偿款已转入曾某祥个人账户。

  当地有村民说:土地属国家所有,按照当地类别赔偿标准给予合理赔付是应该的,但如果漫天要价,胁迫政府,我们当然不支持。

  至当天中午,该房屋已被依法拆除。目前,善后工作在继续进行中。(黄蔚山、埔宣、黄振)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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