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斗气”驾驶 三次逼停他人受罚

2015年04月10日 21: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林馨 黄威铭

  广西柳州市一男子驾车掉头时车速过快,影响到直行车辆行驶。被影响车主故意将车辆开至前其方,三次将其逼停。10日,别车男子因随意变更车道,被处以罚款150元。

  4月4日,网友@花生的龙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一段视频称,其在柳州市柳太路被一辆马自达轿车屡次逼停,并引起网友热议。

  4月7日,发布该视频的驾驶人文某(男)带着相关材料到柳州市交警部门报案。其表示当时就已报警,但最后马自达驶离现场,未要求民警处置。

  据交警从监控指挥中心调取视频显示,4月3日17时58分许,一辆白色宝骏车在柳工大道由北往南行驶,在银翔机械厂门前掉头时,险些和正在柳工大道由南往北行驶的红色马自达撞上。过后,马自达向左打方向,行至宝骏车前方并停下。宝骏车紧急刹车后,连按两声喇叭,但马自达仍未开走。过了一会,马自达开动,宝骏车欲改道绕过其行驶,但却三次被马自达逼停。

  8日上午,交警约谈当事人双方处理该事。宝骏车主文某表示,其将行车记录视频发上网,是要曝光这种恶意行为。但其通过一些网友的评论,也意识到自己掉头时车速不够慢,影响到直行车辆的行驶。

  文某称,马自达驾驶人不应因其失误行为而采取过激方式,影响他人行驶,如果其当时不及时刹车,可能会发生车祸。

  10日下午,记者在交警部门看到黄某,谈及别车事件时,其态度诚恳地说:“当时宝骏车掉头时险些撞到我直行的车,我一时情绪失控,做出了过激的行为。我已经意识到其过激行为是错误的,不应该做出这种影响过往车辆行驶的行为。”

  据悉,黄某因随意变更车道影响他人正常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被处罚金150元。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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