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甘肃武威企业向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调查处置的最新进展:该环境违法行为的过程、责任人、污水排放量、污染区域和范围等情况已基本查清;官方对武威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区环保等部门在监管方面的责任已初步认定。
记者从通报会获悉,当前甘肃对荣华工贸公司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调查和损害评估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从污染区域土壤、底泥、地下水等采集的298个样品,已送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澳实检测公司等国际、国内认证的权威机构进行检测,预计4月下旬完成环境调查与损害评估工作。
甘肃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梁和平表示,检测结果和损害评估结论是整个事件调查和处理的重要依据,是制定被污染沙漠修复治理方案的基础。届时,甘肃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梁和平介绍,3月12日,甘肃武威荣华工贸公司向腾格里沙漠排放污水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官方高度重视,遂成立调查组。13日至17日,调查组从荣华工贸公司项目立项、建设、试生产、违法排污、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以及省市区监管责任认定等方面依法依纪开展调查,形成了武威荣华工贸公司环境违法事件初步调查报告。
梁和平披露,据调查组调查,武威荣华工贸公司在未完成污水处理站厌氧系统、未配套建设蓄水池等情况下,擅自投入试生产,私设暗管向沙漠排污。自2014年5月28日至2015年3月6日,该企业在淀粉生产线调试和试生产期间,累计排放污水271654吨。随后,调查组通过航拍和GPS定位,确认当地沙漠已形成大小不等的污水坑塘23处,污染面积266亩。
据此,甘肃省政府要求武威荣华工贸公司作为违法责任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认定武威市、凉州区党委政府对防范沙漠污染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省环保厅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检查排查督查不深入,工作中有盲区和漏洞。武威市、凉州区环保局直接监管执法缺失,不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分级监管职责,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特别是接到信访举报后,对企业排污不认真检查、不严格执法,甚至不真实反映情况、隐瞒违法事实,对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在没有建成的情况下擅自试生产不制止、不纠正,存在失职行为。
此间通报称,这次环境违法事件,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执法一系列重要部署、新环保法实施后,发生的一起典型顶风违法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教训深刻。
对此,甘肃省委、省政府要求,必须对该事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当地已对荣华工贸公司董事长依法立案调查,对该公司两名直接责任人依法行政拘留,并依法勒令荣华工贸公司涉案生产项目停产,查封主要生产设备和排污设施,予以环境违法处罚,对违法行为按高限共罚款300.31万元,追缴排污费18.06万元,责令承担全部生态损害修复费用。
在此次事件后,武威市、凉州区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已停职并接受审查;武威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也被通报批评;甘肃省纪委、监察厅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员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已立案调查。
此外,甘肃已对排放到沙漠的污水分运到三个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责令武威市保护好排污现场,以待进一步调查;并邀请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和北京师范大学组成专家组开展该事件环境调查与损害评估工作。
梁和平还说,甘肃于3月14日下发了《关于沙漠周边区域涉水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采用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沿沙漠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据此,甘肃将引以为戒,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新环保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