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老人家属起诉加拿大女子
要求撞人者公开道歉并赔偿怀柔法院已立案
4月8日,73岁的黑龙江游客崔洪芳在慕田峪长城,被加拿大女子JULIEFORTIN撞倒致死。事后,警方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由于怀柔公安分局不予刑事立案,昨天上午,死者家属向怀柔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提出限制加籍肇事女子出境的申请。目前,怀柔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死者家属出具的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怀柔区人民法院已经收到崔洪芳家属起诉JULIEFORTIN一案的起诉书。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案件将由怀柔区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文书落款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并盖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公章。
崔洪芳家属宋先生说,他们在起诉书中要求加籍肇事女子对此事公开道歉,并依照法律条文提出了相应的赔偿诉求。此外,家属还向怀柔警方表示同意对死者遗体进行尸检。
>>律师说法因本案涉外审理期无限制性规定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称,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加籍肇事女子。如果被告在中国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30日内提出答辩状。此后,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国内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审结。但是,由于本起案件属于涉外案件,法律对审理期限没有进行限制性规定。
姜健称,若法院作出限制出境决定,将同时通报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布控。若被限制出境人员在提供财产担保或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可解除限制出境。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