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湘潭警方在14日凌晨收缴的枪支弹药。
图为湘潭警方在14日凌晨收缴的枪支弹药。
村民张某对自己私藏鸟铳的行为供认不讳。
“春天来了,我就是想打只鸟吃吃,换换口味补补身体。”面对警方从家里收缴出来的鸟铳,湘潭县村民张某说,他从来都不知道这东西违法。
今天下午,记者从湘潭警方获悉,在14日凌晨开展的收缴枪支行动中,警方共抓获嫌疑人11名,收缴枪支12支。
枪爆物品大清查,摸出村民家中私藏的线索
3月底,湘潭市公安局在“枪爆物品大清查行动”中摸排到“湘潭县境内有部分村民私自持有枪支打猎”的线索。
为了吸取外地连续发生非法持有枪支狩猎人员打死、误伤人员事件的教训,消除社会乱源,遂成立由治安支队和湘潭县公安局联合组成的工作专班,初步摸清了湘潭县辖区内以隐山山脉为中心的花石、石潭地区和以晓霞山脉为中心的中路铺、茶恩寺地区的重点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4日,湘潭警方在摸清案情后,成立由湘潭市公安局组织指挥,湘潭县公安局、雨湖公安分局、岳塘公安分局及局直相关支队联合参战的收网行动。
警方一夜收缴枪支达12支,多是鸟铳
14日凌晨3时许,湘潭公安140余名警力,兵分14路乘31台汽车,星夜兼程向湘潭县进发。
凌晨5时30分,各组同时行动,一举抓获嫌疑人员11人,收缴枪支12支(其中鸟铳10支、非制式猎枪1支、猎枪1支)、火药4.6公斤、钢珠12231粒、猎枪铅弹190发、气枪铅弹160发等。这是该局继“枪爆物品大清查行动”中成功督促群众上缴枪支56支以来又一重要战果。
目前,上述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员均已被依法传唤接受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警方提醒,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者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普通居民私自持有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就可以定罪。如果市民家里存有枪支弹药,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