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试点是今年上海重点改革工作之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目的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
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已有8家单位的先行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广积累了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推广过程中,上海将举全市之力平稳有序推进,健全司法运行新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受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薪酬体系和职业保障制度;颁布实施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新组建的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要不断深化、有序运行。
上海要实现特大型城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而加强司法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是党和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基础。建立专业化司法、社区工作者队伍,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是加强基层建设的客观需要。要把专业化司法、社区工作者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加强职业发展、薪酬保障,实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这项工作既是基础性工作,也是全局中的关键工作,政策性强,要与时俱进,有序推进。
基层基础工作是否加强、基层队伍积极性是否调动、群众期盼的问题是否解决,这是衡量上海各项制度是否真正落实的根本标准。司法改革工作要真正形成合力,才能完成好中央交给上海的任务。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