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局长”跳槽房企被举报 曾涉千万经济纠纷

2015年04月15日 15:03   来源:深圳新闻网   李晓敏

  土地监察局长辞职当房企老总遭举报

  深圳坪山规划土地监察局原局长罗演广涉违反利益回避规定,有关部门今日通报调查情况

  近日,记者收到匿名举报信称,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原局长罗演广今年初辞去公职身份,进入祥祺集团任副总裁兼祥祺地产公司总经理。举报信声称此举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利益回避的规定,坪山新区有关部门表示正在与深圳市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匿名信:前局长违反公务员法

  这封举报信称,罗演广从2002年开始先后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副处长、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市规划国土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副局长等职。2009年11月因拥有两本护照和涉及一起千万元纠纷案而受到停职处分。2010年11月调任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副局长,2013年到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土地监察局)任大队(局)长。2015年1月罗演广辞职下海,到祥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深圳祥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其公司开发的“祥祺·滨河名苑”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办六联社区洋岭路与坪河东路交会处。

  举报信声称:罗违反了《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十五条,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它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它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人事局:今日通报调查情况

  上述匿名信并未留下任何有效姓名和联系方式,南都记者前日下午联系到被举报的罗演广辞职前所在的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该局一位科室负责人表示,罗确实已于年初辞职,目前职位已经由新来的官员接替,但对于罗是否出任地产公司老总,这位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

  “关于他这个情况,我们也不好界定,目前正在跟市里面沟通,一起来了解情况。”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一位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因为单位较少遇到这种案例,公职人员离职后是否在从事与之前职务相关的行业,仍需要根据公务员法进行界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罗在职时管辖范围在坪山,去职后进入的公司总部在福田,而举报人所称的地产项目又在坪山,罗的行为是否违规需要界定,但他亦表达私人看法,“目前看应该是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离职公职人员涉及以上问题的,须有原所在单位上级部门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坪山新区是否有责任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上述负责人表示,将于今日通报调查情况。

  房企:副总裁当天没来上班

  在坪山新区高级中学附近,南都记者找到了正在销售中的“祥祺·滨河名苑”,这处楼盘共有三栋高层单位,位于一条小河旁边,隔岸与坪山新区高级中学对望,虽然周边尚未聚拢人气,但交通已经相当便利。

  售楼小姐向南都记者介绍,这处楼盘目前是一期在发售,去年年底就已经建成开售,目前售价13000元/平米左右。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祥祺集团官网提供的座机,工作人员表示,罗演广身份确系集团副总裁、地产公司总经理。不过上午并未来公司上班,“他前几天每天都来的,今天到中午还没过来”。

  人物

  罗演广:专家型官员 曾涉经济纠纷

  罗演广其实并非首次被人举报,早在2009年10月他就被一名自称与其有纠葛的女子举报,涉及一件上千万元的经济纠纷,并被指拥有两本护照。此事当时被南都披露后,引发国内多家知名媒体跟进报道,随后国土部门证实罗演广被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当时亦有媒体披露罗被内部停职处理。

  彼时,罗演广被报停职前的职务是深圳市国土与房产局直属分局副局长,但南都记者查询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的任命信息发现,事发两个月后的2009年12月29日,罗演广悄然复出,被任命为规土委第一直属分局副局长,级别不变。

  尽管如此,在一些下属眼中,罗演广仍是能力与形象都不错的官员。系统内人士曾向南都透露,罗属于学者专家型官员,写过不少调研和理论文章,对土地使用、地价补偿等问题尤其有研究。罗从原罗湖区国土局上调到原市局地政处任副处长时,曾草拟了《深圳到期房地产延期问题及对策》一文,获得时任深圳市长的肯定。2004年深圳市公布《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罗也是主要起草人之一。

  2010年11月9日,深圳市规土委再度发布任免文件,罗演广被调任该委坪山管理局副局长。自此,罗一直留在坪山任职,2013年,他再度调任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大队)任局长(大队长),从事违法用地以及查处违建等执法工作。

  今年1月,他辞职下海,摇身一变成为祥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在祥祺集团的官方网站上,祥祺地产位于坪山新区的祥祺·滨河名苑的推介信息被放在最显要位置,该楼盘也被作为主力产品放入公司介绍。

  声音

  “他们看中我有专业能力”

  昨日上午,记者拨通了罗演广的手机,他对举报人所称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强调自己是受邀任职,并无利益关系的问题。

  罗演广称,自己是去年10月左右认识祥祺集团的陈姓董事,起先是对方一位部门经理找到他,希望他推荐合适的人(任职地产公司总经理),“他问你们单位系统里面有没有人要退休的,我就说我帮你推荐啊,就这样认识了。”

  罗演广称自己先后给对方推荐过好几个人选,但都没谈拢。“因为很多人也就只想做做顾问,不想去上班那么累,后来一直没找到人,他们陈董就说干脆你过来好了,问我能不能辞职过去。”罗演广称,今年1月份他向单位提出辞职,春节前就开始到祥祺集团任职。

  对于举报信暗示自己与坪山祥祺滨河名苑楼盘有利益关系,罗演广表示不同意。他称,自己2013年开始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副局长位子调任到坪山新区土地监察大队任职,主要负责处理查违等土地违法问题,而滨河名苑亦是在自己调职后这两年内建设,跟自己无关。

  “这个(聘用)他们应该是看中我有一些专业能力”,罗演广解释称,自己多年来对深圳市的土地管理颇有心得,发表过多篇研究性论文。

  法规

  领导离职三年内不得入职相关企业

  2009年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暂行)》,其中规定了对于公职人员离职后从事工作业务相关事宜的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参照本规定执行。(记者 李晓敏)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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