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用毒品交换手机,把自己“换”进了监狱。4月15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生于1990年的廖某仅有小学文化,他不但是个瘾君子,而且劣迹斑斑,2009年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2010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4年6月21日,被告人廖某看上了朋友钟某网上抢购的三星手机,于是用1克冰毒向钟某进行交换,尔后,被告人廖某又将该手机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丘某。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599元。
2014年9月24日,公安机关在侦查钟某抢劫一案时,通过手机这条线索,将廖某、钟某抓获,并从廖某身上查获白色晶体1.2克。经现场检测,被告人廖某的尿液呈冰毒阳性;经鉴定,查获的白色晶体是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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