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金额五千余万

2015年04月16日 14:21   来源:山西晚报    

  ○开栏语

  近来一个阶段,我省全面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这是我省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全省经济、金融及社会稳定而采取的重要举措。重点在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投融资中介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网络借贷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投资公司、典当行等领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即日起,本报开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栏,邀请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人,就非法集资的案例、特征、社会危害等相关情况进行剖析,帮助公众有效识别骗局,敬请关注。

  投资担保公司以高回报、零风险的名义向群众发放宣传单,许诺高额利息到期还本,非法吸收存款5000余万元,民警辗转四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主犯……

  近日,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及受害群众5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其中尖草坪区受害群众165人,涉案金额1438万元。

  以高回报、零风险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今年1月份以来,太原公安尖草坪分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山西恒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谢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匿。

  尖草坪分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此展开核查,并于1月17日对举报涉及的山西恒汇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尖草坪分公司立案展开侦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山西恒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公司设在小店区,在迎泽区和尖草坪区分别设有分公司。鉴于此案案情重大,社会影响恶劣,尖草坪分局成立专案组,一边展开侦破,一边展开追赃,以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损失。

  经查,从2013年8月13日至2014年年底,山西恒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尖草坪分公司以高回报、零风险的名义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吸收存款,允诺投资3个月、6个月或一年,分别给予1.2%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并承诺到期还本。该案涉及受害群众5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其中尖草坪区受害群众165人,涉案金额1438万元。

  跨越四省市辗转3000余公里犯罪嫌疑人终落网

  2月5日,该案其中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尖草坪分公司总经理刘某在太原被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此时,另外一名重要嫌疑人谢某却在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最大限度地帮群众挽回损失,专案组民警对谢某展开全方位追逃。经查,谢某为山西恒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河南省伊川县人,案发后一直潜逃,尖草坪分局一方面组织警力开展追逃工作,一方面积极追赃,查封赃款赃物。

  根据其在北京注册过一家公司和在陕西有落脚点的线索,民警兵分两路,辗转北京、陕西等地摸排布控,但其在北京注册的公司实为空壳公司,在陕西西安的落脚点也已人去楼空。

  3月初,民警发现谢某在洛阳有活动轨迹,立即赶赴洛阳展开抓捕。民警赶到后经过4天的侦查,发现谢某再次逃脱,并已秘密潜回了老家伊川县。随后,专案组民警赶到伊川县开展摸排抓捕工作,逐步缩小搜查范围,同时对其亲属朋友展开政策攻心,进一步摸排新的线索。

  通过摸排线索及大量信息比对分析,3月24日,民警终于在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西库村附近发现了谢某的暂住地。民警在西库村各个交通出入口进行了全天候蹲守排查,7天后最终锁定谢某的准确位置。

  4月1日12时50分,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办案民警将刚宴请完朋友的谢某一举擒获,当晚8时许,谢某被押解回并。太原公安尖草坪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奋战50多天,辗转山西、河南、北京、陕西4省市,行程3000余公里,成功侦破了山西恒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目前,警方已查封了该公司部分房产,冻结银行账户9个,查封汽车两辆。

  此类非法集资活动隐蔽性高别一不小心掉入陷阱

  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非法集资活动隐蔽性高、欺骗性强,部分投资担保类公司,表面上从事信息咨询中介业务,暗地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为制造有实力的假象,往往不惜重金租赁豪华办公场所,印制精美的宣传彩页,上面编造几个一夜暴富的故事,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骗取公众资金。

  “近年来,部分投资理财、咨询、管理类公司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案件频发,已经成为当前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该负责人介绍,此类机构属于普通中介服务类企业,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项目投资、管理和信息咨询,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有部分机构披着合法的外衣,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直接吸收型,主要采取虚构投资项目的方式,以为项目、企业融资为名,承诺高额回报,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二是融资中介型,以为项目借款提供担保为名,承诺风险兜底,采取公开宣传方式,以借贷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名义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三是代客理财型,以代客理财为名义,编制所谓“理财产品”,承诺高额利息回报,并公开向社会发售进行集资。

  该负责人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不法分子的目的是骗取投资人的本金,一个企业或项目如果拥有超高的利润率,还保证无风险或低风险,与常理不符。“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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