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9时许,禹州市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事故涉嫌被瞒报。
据知情人介绍,事故发生在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矿龙屯东井,事故原因系爆破员在未确定井下工人全部升井情况下擅自爆破所致,事故造成高某等两名工人当场死亡。
禹州市120急救中心和禹州市北关医院急救中心同时向记者证实,3月1日接到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矿龙屯东井求救电话,但由于两名伤者当场死亡,遗体并未拉往医院。
记者致电禹州市安监局、煤炭局获悉,监管部门并未接到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起事故的任何上报情况。(记者 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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