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5块9的酱骨头,结账时却被算成6块,多次协调未果,较真的顾客一纸诉状将餐厅告上法庭(详见本报4月16日7版报道)。记者昨日对话当事顾客,她称打官司不是为钱,只是为了讨个说法。
当事人: 诉请赔偿远低于打官司花费
“真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讨一个说法。”吴女士是合肥一家公司的行政职员,在她看来,“花千骨”餐厅既然在大门显眼位置打出了特色酱骨头的广告,并且在她就餐过程中也发现确实有不少人就是冲此进店吃饭,“低价吸引人进店,实际结算的时候却多收1毛钱,给我感觉就是有意欺骗消费者。”而在与餐厅协调的过程中, 对方的不积极态度更是让她难以接受,于是便有了打官司的想法。
吴女士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餐厅赔偿其500元,这是她查阅相关法律后提出的诉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规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就应当3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算。”然而,即便胜诉,这笔赔偿对于吴女士来说,也是得不偿失。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之前有四次协商,我都是请假开车去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光是满勤奖就损失了600多元,油费大概100多,没有具体算,诉讼费交了50元。” 吴女士告诉记者,如果庭外调解时,餐厅方仍是以前的态度,那她会坚持把官司打到底,“不能容忍他们店大欺客,这是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律师: 消费者勇于维权才能捍卫权利
对于消费者吴女士为1毛钱打官司的举动,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侯鹏律师表示非常支持,他认为,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商家广告标价可视为一种要约,消费者据此消费,与商家产生合同关系,商家理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商家擅自增加消费价格,可视为违约,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看,涉事商家还有消费欺诈的嫌疑。
“打这样的官司,消费者可以获得的物质赔偿其实远远低于其实际的支出!”侯鹏说,“消费者在诉讼前后,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及一定交通费用,因此,这注定是没有经济回报的官司,但是,勿以善小而不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此举却意义重大,只有消费者勇于维权才能捍卫权利,促使商家更加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专家: “小题大做”彰显法治精神
对于吴女士的做法,安徽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王云飞认为,虽然事情很小,但却有着极大的意义,“法治社会的建设不光是宏观上的,更重要的是在点滴间建构,让法治精神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里。”王云飞说,公民社会讲权利、义务、尊重,虽然法律条文上有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做得还不够,这需要每个人去争取,而这个争取的过程中,可能会让这样的一种意识和做法成为共识,惠及的是全社会的人,“让公民更具有权利意识,也让商家更注重履行义务。”
“龙应台在《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一文里就说到了该生气时就生气,该争取权利就争取。”王云飞说,每个人对于这样的问题都有不同的做法,但吴女士的举动却让人尊重,也值得大家去支持。
本报记者 王伟 李后祥/文 徐晴/图
及时语
“一毛钱” 也关乎法治
“一毛钱官司”更多的是象征意义,毕竟吴女士不可能很在乎损失了三毛钱。就像当年轰动一时的电影《秋菊打官司》一样,事情本身很小,秋菊不过是要“一个说法”罢了,而吴女士今天又何尝不是为了讨个“说法”?这个说法是什么呢?
是关于信用,是关于法律意识。在这个层面看,小事情的意义却很大,直接牵连了“法治中国”。因此,笔者和大家一样,并不在乎这个官司的输赢,而在乎它产生的影响。我们倒是很希望这个新闻能够进一步把国民的法律意识唤醒,用在乎“一毛钱”的态度,在乎一切有关“法制”和“法治”的事情。
国家反贪风暴给我们揭示一个有趣而又可怕的现象,就是很多贪官在被追查时,根本不打算聘请律师,而是向上级或“靠山”“求助”。在他们眼中,法治远远比不上人治。就是说,他们认为有人能把法律“搞定”。这种风气波及民间之后,就使民众对法律的信心受损。类似吴女士遭遇的事情,也就不可能会被一般民众提上用法律维权的日程。这个不良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甚至直接催生一些暴力事件,因为少数人在觉得没有法律途径可以通达诉求时,走极端就成了最后的选择。
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关注吴女士的“一毛钱官司”,正因为其“小”,才更令人瞩目。它所散发出的气息里,有依法办事的“讲规矩”感。到了一切类似的小事都能在法律的监护下运行时,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其他大事之大局定矣。 本报首席评论员 张小石(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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